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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rt体育入口:bsport体育:道德教育活动十篇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4-01-17 03:26

  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逐级进行了动员,各科室按照方案要求,制定了本科室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完成了学习、自查分析、整改落实三阶段内容,收到了较好成效。

  1、学习阶段。各科室按照局下发的活动方案和辅导材料,共组织学习30次,在学习中有的科室还结合工作实例和网上相关资料进行了拓展学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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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查分析阶段。各科室认真组织自查分析,通过集体讨论、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形式,针对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亮丑,敢于直面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根源。本阶段科室及个人共撰写分析材料147份,梳理科室问题52个。

  3、整改阶段。针对存在问题,科室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共计46条,并狠抓落实,见到了明显成效。

  4、取得成效。一是认识提高了。通过活动,大家明白了什么是职业道德,应该遵循哪些职业道德规范,认识到实际工作中存在哪些差距,对今后的努力方向更加明晰。二是责任心提高了。通过活动,大家更加珍惜岗位,工作积极性高了,讲奉献的多了,团结协作的氛围好了,全局的精神面貌有了较大转变。三是服务质量提高了。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在工作上肯用心思,花精力,能用更高的工作标准衡量自己,更加注重提高自身素质,促进了服务质量提升。

  开展职业道德大讨论活动以来,绝大多数科室和职工积极参与,受到了教育,提高了认识,改进了工作,总体上达到了预期效果,但还存在不均衡现象,如个别同志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活动是一种形式,活动过了老问题又出现了,还有中层干部在职业道德修养上提升还不明显,因此必须进一步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以“抓巩固促提升”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职业道德大讨论活动成果,形成一线职工职业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中层干部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带动全局职业道德教育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促进我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一线职工层面。开展职业道德大讨论活动回头看,回顾总结活动经验和存在不足,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个别同志在职业道德认识上存在偏差的,进行结对帮助,提高思想认识。要形成职业道德的长效工作机制,将职业道德教育列入日常思想教育内容,采取座谈讨论、工作分析会、个别思想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真正使职业道德修养内化于心外塑于行。

  (二)中层干部层面。以“三提升”为抓手,着力在示范力上抓提升,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在群众中作好表率,树立标杆作用,提升自己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工作能力上抓提升,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管好队伍,提高工作绩效;在执行力上抓提升,进一步提高自身的领悟能力、指挥能力和协调能力,真正把上级的各项决策任务快速准确落实到位。要广泛征求部门和群众意见,悉心听取好的建议,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要开展领导谈心活动,由局领导在三季度对各自分管科长进行谈心,客观指出优点和存在不足,帮助中层干部进步成长;中层干部要结合实际,对照“三提升”要求,进行自我剖析,制定巩固提升计划,并于9月25日前上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提高思想认识。此次活动是下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抓手,切实组织好开展好。要深入宣传动员,保持职业道德大讨论活动良好势头,持之以恒地抓好这项工作。

  所谓“活动道德教育”,简单来说,就是在活动中通过活动而且为了活动的道德教育。[i]对“活动道德教育”范畴的这一界定其实质在于认定活动??个体的自主活动既是道德教育的目的,又是道德教育的手段。作为目的,意谓活动、实践道德生活或使学生形成一种道德的生活方式应当成为学校道德教育追求的最高境界;作为手段,指教育者应当把活动作为个体道德发生、发展以及道德之个体意义实现的源泉来理解并作为促进道德发展的手段加以运用。显然,这里是把活动范畴作为道德教育理论建设的逻辑起点,作为整个道德教育过程的基础来看待的。活动道德教育模式“建构”的核心在于从理论上论证该模式的合理性,在实践中证明其实效性。

  马克思在其被称作“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的萌芽”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所以,……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ii]强调活动、强调现实的感性活动在社会各领域中的决定作用,是马克思主义同一切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区别之一。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不把社会、社会现象看作毫无生气的既成事实,而是看作人类“自由自觉的活动”的结果,通过揭示人的活动及其发展,寻找社会发展的动力和基础。在他们看来,人类社会,不论其形式如何,都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iii]人类社会的发展“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人的活动而已。”[iv]因此,研究社会现象、研究社会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就要研究“真实的个人”,研究个人的活动,因为“这些关系是由个人的活动组成的”。[v]然而,“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完全忽视了人的活动对他的思维的影响。”[vi]

  本世纪对活动问题的研究最为轰轰烈烈且成果最丰者首推心理学。在西方,30年代即有皮亚杰根据对儿童心理发展的研究得出的活动尤其是协作活动是儿童思维和道德发展的根本动力的结论。[vii]在前苏联,自40年代鲁宾斯坦和维果斯基以活动范畴解释人的心理结构,指出:“心理不仅通过人的活动表现出来,而且是在活动中形成的”,[viii]从而揭示了人的心理在人的活动中形成发展的规律,“活动”就一直是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后经加里培林、列昂节夫等人的进一步拓展,活动在心理学中的地位得到更广泛的认同。至70年代后期,“活动观点是研究人的个性、意识发展规律性的基本观点”已成为人们的共识。[ix]

  活动问题在哲学、社会学领域虽起步较晚,但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俟提出,即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并就活动,活动结构,活动与能动性、创造性,活动与实践的关系,活动与社会发展,活动结构与社会和社会生产结构等问题展开了系统而深入的探讨。“活动的哲学问题”一度成为前苏联哲学家的热门话题。而且对活动进行哲学、社会学的研究正方兴未艾。随着对人学问题的兴趣日益浓厚,随着人的能动性问题逐渐成为哲学的中心问题,对活动的研究也必将更加深入和成熟。

  比照之下,教育领域对活动问题的研究则是数量少且不够深入的。虽然有些学者对教育的活动基础,[x]对活动的道德教育意义,[xi]作过有益的开创性的研究,但总的来说,并未引起理论界足够的重视。尽管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教育学离开了活动问题就不可能解决任何一项教育、教学、发展的任务”,[xii]把活动抬至决定教育学生死存亡的高度,然而,在许多教育学著作中,通常把活动只作为一种方法和手段、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甚或不甚重要的方式,事实上降低了活动本身的理论品位。而活动在教育理论中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装饰”地位,对活动之引入教育领域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羞答答的态度则反映了人们对学生主动性、能动性的漠视。

  在我国,活动问题在社会科学各领域的研究起步晚且更嫌贫乏。心理学界对“活动”问题的重视是从80年代初译介列昂节夫的《活动?意识?个性》开始的。而在哲学领域,活动范畴是80年代中后期随着重新确立实践观在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的地位,逐步进入人们的研究视域的。研究尚处在基础阶段或确立活动的地位阶段。对活动本身、活动的内部结构尚乏系统的研究。在教育和道德教育领域,活动范畴仍在大部分研究者视界之外,为数不多的《教育学》、《德育原理》等著作或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出发阐释教育诸规律,或以活动解释道德形成发展的规律并以此作为德育的基础,都表明这一问题已开始引起部分学者的重视。然而,要在此基础上确立活动在教育、道德教育学科中应有的地位,尤其是围绕活动建立一种完整的教育或道德教育理论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二)活动道德教育,是在反省传统道德教育的基础上提出的,在于突出道德教育的主体性本质

  到目前为止,人们对“传统教育”的理解虽殊为不同,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这里还是首先对“传统道德教育”作一初步的界定。我们把“传统道德教育”理解为教育发展史上试图借助一切可能的教育手段,使学生无批判地接受某种固定的道德价值从而达到束缚学生道德思想的目的之教育观念和教育活动。如此理解和界定的传统道德教育实质上是一种相对封闭的、强制的教育传统。它认定要传授给学生的那些价值是先定的、天然合理的,教育的全部工作,不外是借助各种实质上是灌输的方法把这些价值传授给学生。道德教育便是使学生想“正确”东西,做“正确”事情的事业。在人类教育发展史上,这种教育曾长期占居主导地位。在我国,即便是建国后的几十年的时间里所奉行的以“听话”为标准、以“服从”为目的的教育,都带有传统教育的色彩。这种教育的最大问题在于忽视了主体精神活动在道德中的重要地位。其所奉行的道德,乃是一种“驯服式”的道德(柏拉图语),而非“推己及人之主人道德”(陈独秀语)。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种行为不能参与真正的道德评价。道德是贯注着人的主体精神的“自由自觉的活动”。道德作用的发挥乃至其存在的价值无不以主体性的发挥,以人的自由自觉为前提。传统道德教育因其对教育对象“标件化”的追求而难以培养独立的、批判性思维和有个性的个体;因其限制学生选择的自由和可能性而难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行为。这与把道德看成人实现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的手段而不是外部强加的枷锁,把学生看作主动选择和吸收教育影响的主动参与教育过程的积极主体而不是作为被改造对象的现代教育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与现代社会追求开拓、进取、呼唤自主理性的时代精神也是不相契合的,对这种教育进行历史的、现实的反省是构建新的理论和实践模式,更好地承诺培养具有丰富道德生活,有充实、积极的道德精神之实践主体这一庄严使命的必要预备。

  (三)活动道德教育模式也是对当代认知主义道德教育的一种补充,在于突出道德教育的实践性特征

  无论对道德教育的理论还是对道德教育的实践来说,20世纪都是一个认知主义的时代。在这一时期,知识、认知能力在个体道德发生发展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确证,道德认知能力包括道德推理、道德判断、道德选择能力的培养作为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得到教育理论家的普遍赞同和教育实际工作者的广泛接受。作为对压抑理性、无视个人主体特征之传统道德教育的一种积极反应,把儿童的智力活动、把儿童的思维和探究引入道德发展、道德教育领域,从根本上转变了道德教育的观念。从这种意义上讲,认知主义是值得充分肯定的。然而,必须同时指出,单纯的认知主义道德教育是片面的,以简单地灌输道德知识为中心的道德教育则更是有害的。同时,这种认为道德行为不过是认知发展的一种逻辑结果的道德哲学本身也是错误的。认知之于道德既非唯一的亦非最终的因素。认知、推理并非道德的全部甚至不是道德的本质成份,道德教育的目的归根结底是行为的改善而非推理的改善。而且,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尚未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正确的推理和丰富的知识与道德行为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逻辑联系。要充分考虑并试图努力解决知、行统一这一最古老、最根本也是最棘手的道德教育问题,就必须预制一种与认知主义互补的教育形式。

  此外,把“活动”范畴引入道德教育领域,并以“活动”为元点建构一套完整的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体系,也是基于对“活动”之独特的道德发展和道德教育功能的认同与肯定。

  至少到目前为止,对活动范畴的界说还是一个人言人殊的问题。“‘活动’概念本身的含义是极不确定的……直到今天,无论是心理学著作,还是社会学和哲学著作,都在各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活动’概念。”[xiii]“还没有对活动概念作出公认的定义。”[xiv]活动领域本身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使得人们可能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界定。

  活动道德教育模式中的“活动”范畴,简言之,就是具有道德教育意义或功能的个人外部活动,或影响个人道德意识、道德行为、调节人际关系的外部活动。具体说,就是在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由学生自主参与的,以学生的兴趣和道德需要为基础的,以促进个体道德的整个发展和社会和谐为目的的现实的社会交往活动。对“活动”范畴的这一界定至少包含下面几方面的内容。首先,这里的活动指主体的自主活动,体现了活动的能动性这一属人的特征。活动的能动性是人的活动区别于动物活动的本质特征。它主要表现在人的活动中的自为、自主、自由、自觉和创造。表明人不是消极地依赖自然所提供的现成条件而是通过自己的活动去改变和创造对象世界从而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表明人不仅可以意识到外部世界而且能意识到自我的存在,能够通过自己的思维观念把握对象世界的属性和规律,从而使之为自我服务;不仅能意识到对象世界的属性和规律,而且能洞察自己的内心活动,从而实现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所以,能动性乃是人通过活动改造世界完善自我的根本动因。其次,活动是指个体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而不是指内部思维的、意识的活动,虽然我们并不否认内部和外部活动的直接统一性。之所以突出活动的外部现实性,在于外部的、感性??实践活动从发生上来说,是人类活动的原始的和基本的形式,“活动在其发展的最初阶段必须具有外部过程的形式,……只有以这些外部过程的研究为基础,否则是不可能的。”[xv]换句话说,活动的过程起先总是外部的、实践的,之后才具有内部活动的形式,即意识活动的形式。所以,研究人的主体活动,必须首先从外部的感性活动着手。再次,活动是指社会互动和社会交往活动,它体现了活动的社会本质特征。这里的活动不仅指单一的主体?客体之间的交往,而且指主体之间的现实交往和互动。具体表现为活动的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特征。活动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结果则是外部对象的改变和主体自身的改变。即活动既是一种改造对象的也是主体能动地改造自我、创造自我的过程。其最深刻的内在机制在于人之为人的主体性意识使人在交往和改造对象的现实活动中,“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xvi]活动对教育过程的影响也正蕴藏在这一机制中,“活动的改造性则既影响客观状况的变化,又影响主体的外化,这后一条对于教育过程特别重要”。最后,这里的活动是指以促进个体道德发展和社会和谐为目的的活动。并非所有的外部活动都具有道德教育的功能,都能影响人的道德意识和行为。在人的物质或外部活动中,生产活动和交往活动是两种基本的活动方式,其中交往活动对人的道德意识和行为的影响最为明显,是我们所指的主要的外部活动。

  但是,活动,不管其如何运作,都是为满足主体的某种需要而发的,都是为某种需要服务的。需要乃一切活动的原动力。应特别指出的是,人的需要是一种高度自主、自为的需要。人在活动中不仅从需要中获得动力,而且在活动中还能不断生产新的需要对象,并因而生产新的需要本身。

  根据上述的大致匡定,这里的活动范围或类型至少包括学生主动参与的游戏、劳动、学生之间的外部协作和其他集体性活动等。

  除了上述对活动本身的外延进行匡定外,确定活动范畴使用范围的另一个必要方法就是把活动同其它相似或相近的概念加以比照,以便进一步凸显该范畴的具体特征。这里只简要分析活动和实践的关系。诚如有的学者所说:“在深入研究活动范畴时,重要的是避免把它绝对化,避免用这个范畴取代其他一些近义的概念和范畴。只有考察了‘活动’范畴同诸如实践、能动性、创造性等范畴和概念的关系,才能更深刻地揭示该范畴的内涵。这里,最重要的问题是分析活动与实践的关系。”[xvii]

  从一般意义上讲,活动概念,无论属于社会物质生活还是社会精神生活,其外延都要大于社会实践概念。“实践”概念,目前哲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把它界定为“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的客观物质活动”或“一切同客观世界相接触的人的有目的的感性活动”。[xviii]显然,实践,无论其形式如何,都只是指客观的物质或感性活动,其外延不能随意扩大。而活动,广而言之则既可以指人的活动,也可指动物的活动。即便是单个人的活动,也包括物质的感性活动和精神的观念活动。就我们对活动所作的上述界定??即特指人的感性活动这一点来讲,活动概念同实践并无二致,都把现实性、客观性或感性作为这一范畴的最重要特征。这里,作者显然也是严格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来界定自己的活动概念的。事实上,从根本上讲,也“只有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概念当作理论出发点,才可能对活动做出科学上严密的、合乎马克思主义精神和要求的解释。”[xix]

  然而,我们这里之所以取“活动”而不是“实践”作为中心概念,主要是基于:首先,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实践”、“活动”、“感性活动”、“物质活动”、“实践活动”等通常是作为同义词而交替使用的,所以,在这里用“活动”而不用“实践”也当是允许的;其次用“活动”而不用“实践”,又是为了表明活动与实践的一些区别,凸显活动的特殊本质。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实践”范畴在不同场合或命题中,往往有不同的含义。象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心理、意识与实践的关系”、“真理与实践的关系”等命题中,“实践”这一范畴就有极不相同的内涵。不加区分而笼统地使用这一范畴就会出现概念上的混淆。另外,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实践范畴,不论其表现为生产斗争、阶级斗争还是表现为科学实验,都主要是指社会、群体或类的实践,不能准确地反映教育、道德教育过程内部特殊的矛盾关系,不如用学生的“个人活动”与具体的“教育、道德教育过程内部特殊的矛盾关系,不如用学生的“个人活动”与具体的“教育环境”、个体的“心理”、“意识”、“品德”更恰切地构成一种教育学的命题。在教育领域中使用“活动”范畴,主要作为联系学生本人与外部教育影响的中介,作为沟通学生主体观念和行动的桥梁来加以使用。

  总之,实践和活动既是相通的,又是有别的两个范畴。相通之处在于都是人们能动地改造世界,改造自我的感性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可交替使用。殊异之点在于实践为群体、社会活动,而活动虽有属社会的性质,主要指个体的活动;前者主要是一个哲学、社会学的范畴,后者则可以被看作心理学、教育学范畴。这样的活动具有重要的道德发展和道德教育意义。

  第一,活动是个体道德形成、发展的根源与动力。如果把道德作广义的理解,任何道德发生、发展问题也可看作是人类认知和逻辑发生、发展的复演。事实上,皮亚杰从根本上就是把道德和逻辑当作同格来看待的,“逻辑是思想的道德,正象道德是行动的逻辑。”[xx]关于认识、逻辑范畴的发生,在哲学史上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的近代哲学史上,始终是一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问题。但不管把认识诉诸经验,还是诉诸理念,都无法真正科学地解释逻辑范畴或伦理范畴的形成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对事物、现实、人,只能从实践、从人的感性活动去理解,而不能主观地、直观地去理解。“善”作为人对外部现实的要求,只能“被理解为人的实践”。[xxi]事实上“如果离开人们的实践活动,离开他们的多种多样的实际行为,而孤立地研究道德意识的本质、特性、结构的话,显然是不可能完全、充分地理解他们的。”[xxii]实践、活动概念的引入,赋予认识论以科学的解释,从根本上解决了逻辑范畴,因而也是伦理范畴的发生或起源问题。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主要还是从人类总体认识的角度阐述问题的话,那么,皮亚杰则在个体发展的微观领域杰出地证明了活动在逻辑和伦理范畴发生发展中的作用。他认为,理性的模式,只能在协作中发展起来,也只有通过协作才能发展起来。同样,在道德领域,活动特别是协作也发挥着一种巨大的“解放的与建设的作用”,是自主道德产生发展的根源和动力。具体来说,合作的活动或协作之能够促进道德的发展,主要在于通过协作发展了儿童相互了解、相互评价的能力,在互惠的基础上发展了相互尊敬、公正感,培养起了“批判态度、客观性和推理思考的行为形式”,从而,使其能够逐渐摆脱成人的和外在的强制,真正执行通过协作得来的规则。”[xxiii]

  笔者认为,活动、实践、交往之道德发展的意义还在于:首先,通过活动加深了对道德规则的理解,为道德的真正获得提供基础。任何道德都以一定的规则、原则的方式客观地呈现着。它蕴含了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应有关系、人在社会中应有之地位的基本要求,而要真正认识和理解这些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转化为个人的欲求,只有在活动中,只有在体现这些要求的社会关系中并通过实际地处理这些关系才能实现。其次,在协作和交往中,可以培养、发展真正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感。基于互利、互惠基础上的协作和交往是相互尊重、相互协调以及推己及人、由人及我的“移情”式理解能力发展的真正前提,从而产生在交往中避免有损双方的利益,趋向有益双方利益的心理要求。真正的道德义务感和责任感由此而生。没有合作,没有交往,人既不能产生真正的责任意识,也无以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此外,活动特别是合作活动和交往还有助于学生团结协作和集体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因为在交往和协作活动中,每个活动的参与者不仅对活动中个人利益和团体利益的关系有较深的理解,而且对自己在团体中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有较充分的认识。他一方面可以较深切地感受到团体活动的成果有赖于每个成员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清楚地体会到,团体协作对保证每个人的利益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他既能懂得规则和纪律对个人、团体的约束、规范作用,也能体会到对个人发展、个人利益的保证和促进作用。这样,他们对集体规章的遵守就不是被迫的而是自觉自愿的,或者说服从集体利益成了他们的内部需要。这显然比单纯的理论说教有效得多。

  第二,活动是学生自我教育的真正基础。与教育相比,自我教育乃是一种更为深刻、更为根本的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讲,学生能否进行自我教育以及在什么水平上进行自我教育乃是衡量教育是否成功以及在什么程度上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

  虽然我们可以说,在学龄前和学龄初期,儿童已经表现了积极的在道德上进行自我教育的因素,如模仿等。然而,严格来说,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教育是较晚才出现的,其间经历了一个较长期甚或是曲折的过程。儿童的自我教育是从认识别人,是从把自己和同伴比较开始的,是从别人的评价和自己的评价的对比中开始的。从分析、评价他人行为到分析、评价自己的行为,从自我认识,自我评价到自我立法、自我司法、自我践履,构成了自我教育的完整过程。其中,自我认识,自我评价是自我教育的关键。“在道德自我教育中,自我评价起着最重要的作用”,[xxiv]只有当一个人了解自己时,他才能够进行自我教育。“培养学生评价自己行为举止的愿望和能力,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但又是实施自我教育的必要措施”。[xxv]无客观准确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便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教育。

  那么,儿童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能力又是如何获得发展的呢?作者认为,促进儿童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的发展从而为自我的道德教育提供基础的,只能是儿童本人的活动,只能是儿童间的交往。认识和评价自我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主体必须走出自身,把自我当作与主体“对立”的客体来加以认识。而这只能在主体的对象化活动中,在主体间的交往中才能实现。对象化活动之所以能够促进主体的自我认识,因为正是在对象化活动中,主体才象有了一面镜子从中观照自身。[xxvi]主体间的交往之所以有助于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一方面在于主体正是在交往中,在相互作用、相互评价的过程中,不仅学会了评价别人,而且学会了评价自己,不仅通过相互比较逐渐认同别人对自己的较客观的评价,而且在比较中逐渐加深对自我的认识;另一方面,通过交往,主体可以通过别人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评价,调整对自身的认识。在较准确、客观的自我认识、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主体就可以不断形成和发展协调、控制自己的能力。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活动,就没有发展,活动之外无发展。儿童道德的正常发展无疑取决于他在道德生活领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的准确性和深刻性达到什么程度。而要实现在道德上对自我的正确认识和评价,同样也需要儿童从事对象性活动,需要在道德的实践和活动中使自己的言行对象化,并通过言行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对象性活动的产品观照自身。所以,在某些道德教育论著中,一味强调通过主体的“自我说服、自我命令、自我强制、自我限制”的形式和方法培养人的道德活动能力,纠正不良行为品质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xxvii]虽然从表面上看似乎抓住了道德的自我调节这一根本特征,但由于完全忽视了实现这种调节的必要前提??主体自身的活动,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教育作用。离开主体的实践、活动或交往,要达到教育的最高境界??自我教育或许只是异想天开。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xxviii]人作为道德的存在,其最鲜明、最生动的意义就在于他有属于自己的现实的道德生活,其道德的存在也无非是他的实际的道德生活的过程。从根本意义上讲,把道德视为调节社会关系、完善主体自身的手段,就决定了道德生活是“有关人们利益关系的实践理性生活,是追求人格完善、社会谐和与公正的创造性生活”,显现了“自身从能动、实践的角度把握社会道德现象的特征”。[xxix]实践道德生活是主体之为道德主体的确证,是道德之个体意义的最充分的实现。从这种意义上讲,教育作为一种教人为善的手段,只有把促进年轻一代在现实中实践自己的道德生活作为目的,才能尽自己的道德责任于万一。

  道德生活乃是个人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是主体创造的结果。把道德作为主体生活的一部分,bsport体育入口作为主体创造的产物,其意义在于把道德生活的意义,把自己行动的意义置于主体自己手中。这样,主体就不再是外在于自己生活的机械追随者,而是生活的开拓者、创造者。道德生活的选择因其自觉自愿,因而能为其负责,能够主动地实践。

  活动或实践道德生活不仅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而且活动、实践本身就是目的。把活动本身作为目的,其更深刻的内涵在于认定,道德、道德生活本身是开放的而非封闭的,发展的而非静止的,在于确认道德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履行道德生活。也就是说,道德生活没有一个最终的栖所,实践道德生活本身就是它自身的要旨和意义,它意味着人不是附着于一个固定不变的目的,而是为更好的道德生活而进行艰苦的奋斗和创造,其中包括不断增强实践理性,不断增强自己的创造能力,努力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以及社会关系的和谐。对这一过程负责就是我们全部的道德责任。由于活动本身成为目的,活动就不再是为做而做的纯形式化运动,而是带有主体意志的具有真正个人价值的实践。

  把活动本身作为道德生活的目的,暗含了没有既定不变的、绝对永恒的道德原则。任何道德标准都随社会文化的变迁而不同,任何道德价值都向未来开放,向变化发展开放。

  总之,把实践道德生活作为道德教育的目的,其实质在于把道德的发展因而把道德教育的过程转变为一个主动的、实践的、流动的而不是消极被动的、禁止的过程,在于把道德的发展变成学生自身生活的一部分,使其更好地负起自己的道德责任,在于从根本上凸显活动道德教育与传统权威主义道德教育的本质区别:主动与被动、发展与静止、开放与封闭的区别。

  活动道德教育模式视活动课程为道德教育的主导性课程,包含这样两层意思:一是活动、实践课程是道德教育区别于其他各育特别是智育课程的主要特征;二是活动、实践课程并非道德教育的唯一课程形式,需要其他课程的辅助。把活动课程作为道德教育的主导性课程,主要基于道德的实践本质和道德教育的实践性特征。

  “道德根本上是实践的”,在人类思想史上是一个绵亘古今的主题。在中国,道德从来就是“做人”的学问。传统伦理精神强烈的入世态度决定了实践在道德中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行动履行人伦关系的要求乃是道德的最高境界。人格的磨练落实于人生或现实生活。所以,中国古代仁之圣贤都是因其在人生道路上体现了至高无上的仁德,或在行动上创造了丰功伟绩。于道德教育,知性化育固然重要,躬行实践更不可没。

  在西方,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就是“实践哲学”(PracticalPhilosophy)。道德哲学之所以称为实践哲学,照梯利的解释,“因为它研究实践或行为”。[xxx]在西方古代和近代伦理思想史上占绝对统治地位的“规范伦理学”就是一种“实践的伦理学”,它以研究道德与人的现实生活,与人生、个人需要、利益、幸福的关系为基本特征,以确定道德准则、道德原则并要人们依此行事为基本宗旨。在伦理学的开山始祖亚里士多德那里,伦理学这门学科就是根据实践来定性的。他认为,伦理学“这门科学的目的,不是知识而是实践”。[xxxi]而“在实践的事务中,目的并不在于对每一课题的理论和知识,更重要的是对它们的实践。对德性只知道是不够的,还要力求应用或者以某种办法使我们变得善良。”[xxxii]

  道德的实践本质决定了道德教育具有强烈的实践性特征。从教育目的看,与智育不同,道德教育主要不是形成一种知识体系,而是要形成一种道德的信念以及与此相应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即使学生过一种好的、健康的道德生活。虽然知识的获得、道德认知能力的发展对于这种生活的理解和质量有重要影响作用,但其本身还不是道德生活。其对道德生活的价值最终要落实到道德生活的改进。过一种好的道德生活意味着现实地履行自己的道德信念。从教育的过程和手段看,智育过程也强调活动,但更多的是要突出学生的理智活动。单纯的外部活动断然不能作为智育之系统的和主导的方法(杜威的杰出之处在于把活动引入教育领域,而其致命缺点也恰恰在于把外部活动泛化、绝对化)。道德教育过程则不同,它不仅要求学生积极的理智参与,而且更强调通过学生自己的活动来获得和实现道德价值。事实上,对于活动、实践在学校教育过程中的重要性的认识,没有人能像20世纪的教育家这样清楚,“20世纪的教育家更加觉察到,由于人们不仅要思考,也要行动和关心,教育过程必须超出智力的训练,帮助青年学习如何有效地和负责地行动”。[xxxiii]在以知识的传授为主导的智育中,直接的讲授甚至是灌注的方法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然而在道德教育中“从别人那里听来的知识也许能使人产生某种行动,以赢得他们对某些活动所给予的认可,或至少给别人得到一种和他们的意见一致的印象。但是这种知识不能培养个人的主动性和使他忠于别人的信念”。这种知识充其量使“在别人要求时,重述别人的话”,而不可能对校外生活有多大影响。唯有“在一个有目的,而且需要和别人合作的作业中所学到的和应用的知识,乃是道德知识,不管有意把它视为道德知识,还是无意把它视为道德知识”,只有这种知识才能“在实践中生效”。

  把活动、实践课程作为道德教育的主导课程,要求把“活动”作为正式的学校课程来开设,应该有与其它学科相同的系统的课程内容和评价标准、课程设计和实施原则。这里只粗略地提出几点作为这门课程的总的指导思想。

  第一,活动课程应有助于学生道德之持续不断的发展和学生道德生活的不断改善。

  第二,实施活动课程必须贯彻主体性原则。强调活动、强调道德的实践特征,事实上是突出了道德、道德教育领域强烈的人学特征,突出了道德教育的主体特征。无论从道德的实践主体本质,还是从教育要培养能独立思维,培养有自主意识和自觉行为的个体来讲,主体性都应当是道德教育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而且有感于目前学校教育实践中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的反主体、蔑视主体尊严的现象,通过强调活动突出道德、道德教育的主体特征也是对目前这种“机械主义”或“权威主义”道德教育的一种冲击。

  在实施活动课程的过程中,贯彻主体性原则,要求作为活动课程主体的学生活动应该是学生的自主活动而不是仅仅按已经安排好的严格要求去做的、形式化的行为操练和机械重复。用卢梭的话来说就是,让儿童“始终是按照他自己的思想而不是按照别人的思想进行活动”。在指导思想上,应始终把学生当作教育过程的主体,当作选择、决策、行动的主体和责任主体来看待。在以往学校开展的活动中,往往由学校或教师事先确定要达到的目的、组织方式、活动程序,明确活动纪律和具体要求。学生的这种活动通常是不得不做的一种程式化、履行公事式的机械表演。由于学生对活动的参与不是自觉自愿的,所以,往往既无智慧力量的发掘,也无情感的真诚投入,也就不可能对学生的心灵有所触动。学校号召的表面上轰轰烈烈的“便民服务”、“植树活动”等等,通常是“召之即来,来之即做,做之即散”。许多学生仅仅把它当作不得不完成的“任务”,甚至个别学生根本就把这当作儿戏。这种活动不可能指望有什么真实的教育价值。

  第三,实施活动课程必须贯彻兴趣和需要原则,必要的训练在人们自愿接受时比没有这种内心接受的心情时要有效得多。但坚持兴趣原则并不是任由儿童做任何他想做、他愿意做的事情。“活动的方法并不要把学生引导到无政府状态的个人主义,这种方法是要把学生训练得自动地服从纪律和自愿地努力工作。”在现实的教育过程中,有些事情、有些教育的内容是儿童不感兴趣或不甚感兴趣的,但对他们的发展来说却是重要的因而是必须学的。这里涉及师生合作、教师的责任即学生兴趣的培养和激发问题。关于活动课程中的师生合作,恰如杜威所说,建立在学生自主活动基础上的道德教育“也许意味着比在传统学校任何时候曾经存在的成人和儿童之间的更复杂和更亲密的接触,结果是更多而不是更少地受别人的指导”。关于学生兴趣的培养和激发,我们认为,儿童对活动的兴趣,就是在活动过程中并通过活动产生的。在活动中,在具体解决问题,具体操作中基于主体对活动、活动意义不断加深理解所产生的兴趣,其作用是非同寻常的。

  第四,通过活动沟通校内、校外生活,使学生在实际地参与社会道德的改革中“适应”社会。学校在道德教育上的全部努力不外是改善学生的道德生活从而使他们真正参与社会实践相联系。而要做到这一点,非常重要的是要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只能在实际参与社会实践的具体行动中才能练就。过去一个成问题的思想是试图在学校这方“净土”上,塑造社会的建设者和改革者。当然,我们丝毫不怀疑这一思想背后所蕴含的善良愿望??尽可能使儿童免受不良影响。然而,在这一善良愿望指导下的教育实践无异于让儿童在床上练习游泳,一俟下水,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我们倒是觉得,下水学游泳固然危险,但却是唯一有效的途径。而且,问题的关键在于,学校不应也不可能把儿童与鲜活的社会生活完全隔离开来。事实上,目前学校教育存在的许多问题,在学生身上出现的许多令教育者大惑不解的现象,恰恰是这种“隔离”所造成的后果。所以,当把“活动”引入正式的课程计划,就不应仅仅限于让学生去做那些已经安排好的事情,而且还必须鼓励他们积极地、创造性地从事自己的活动;不要把眼光只囿于学校内部的生活,而且要把学生推向社会。把丰富、生动的社会生活纳入我们的教育视野中,在推动个体道德进步的同时,实现社会道德的进步和发展。

  强调活动必须是学生自主或自由自觉的活动,强调学生通过活动过程中的自由选择确立自己的价值观是否意味着否定教师指导,是否会导致“无政府主义状态”?根据以上所述,答案应是否定的。作者认为,强调活动的自主、自由特性非但不会削弱教师的地位,与传统道德教育相比,教师反而肩负更大的责任、面临更多的困难;学生的自主非但不会流于无政府主义的混乱,反而有助于学生良好道德生活的形成和发展。

  已如前述,学生的活动应该而且必须是自由、自主的活动,旨在表明学生的道德发展、道德学习是一个主动摄取、积极为之的过程,是一个与主体自身的活动息息相关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任由外部塑造、被动接受的过程;在于表明教师在学生的活动过程中不应起支配、控制的作用,不应该强迫或命令学生去活动。这一点,对于实现促进学生过一种负责的道德生活这一道德教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绝对必需的,这里涉及自由和责任的关系问题。在道德教育中,学生的自由之所以必需,就在于没有这种自由和自主,学生就不可能获得真正有价值的道德知识,就不能为其行为负责,因而无助于属于自己的道德生活的建设。

  然而,坚持道德教育中学生活动的自由并不必然意味着我们转向绝对自由论者一边,绝对自由论者因其无限夸大人的意志自由,否认外在必然性对人的活动的制约、否认人对外部环境的依赖而走向另一个极端,同样是错误的。自由并非随心所欲,人是在对客观规律、对各种必然性认识的基础上实现自己的自由的,认识越深入,人所获得的自由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由就是对自然、社会和自己本性的认识和驾驭。人的活动以自由为前提,自由在活动中才能实现。这种自由与绝对自由论者的自由有着根本的不同。表现在教育上,要求教师不仅要尊重、鼓励学生的自由、自主活动,而且要为这种自由活动提供适宜的道德环境或更多的选择可能性;不仅要为学生的自由活动提供场所,而且要通过组织和亲自参与学生的合作活动、通过利用诸如讨论等各种认知策略帮助学生认识道德、道德发展的规律并把这些规律转化为自己的规律。这里,教师的角色已不是只对学生发号施令的权威,也不是无动于衷的旁观者,而是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指导者,师生之间的关系不再是简单的给予、接受的关系,而是一种交往和对话的关系。

  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是以学生的兴趣和直接经验为基础,以与学生学习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现实性、实践性问题为内容,以研究性学习为主导学习方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为主要目的一类新型课程。

  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之一是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帮助学生做负责人的公民。而要做一个负责人的公民,首先要有责任意识,开展公民道德实践课可以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赫尔巴特说过:教学如果没有进行道德教育,只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手段;道德教育如果没有教学,就是失去了手段的目的。通过道德实践活动能增进学生的知识,提高学生的技能,使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我们所有人能够通过共同努力把我们的社区建设的更加美好。

  我们可以就社会生活的任一方面去开展实践活动,只要是生活中存在的公共政策问题,可以选择大家生活的区域内,如街道、乡镇、居民小区存在的公共政策问题.

  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以学生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为基础发掘教育资源,紧贴学生生活,在选取主题时尽量选择贴近学生生活的事例,让学生有充足的精神去开展活动,积极参与到实践中去。

  公民道德实践活动根据学生的需要、动机、兴趣和直接经验来设计;从学生感知的生活世界中选取具有一定的实践性、现实性的问题、事件、现象来设计活动内容;学生可以采取调查、讨论、访问等多种方式进行活动;学生亲身参与、主动实践,通过个人和集体的努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这些都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意识。

  现代社会的竞争实际就是创新性人才的竞争。进行创新教学是教学理论与实践变革的必然趋势。如何使学生从应试教育中走出来,全面提高素质,是教育的重要课题,也是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为学生创新品质的形成提供了更为宽松、自由的空间。

  公民道德实践课是教育教学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但在目前的升学压力下,它的存在会引起其他任课教师、家长的疑惑。毕竟上活动课要占用课程时间甚至课余时间。有的家长甚至认为孩子的动手能力可以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或有先发育智力,后培养能力的想法。针对这些认识,我想,首先老师要从思想上重视,前苏联著名教育家瓦阿苏霍姆林斯基所说:“把知识的发展和加强过程纳入社会生活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教育任务。”我们老师要在生活中不断探索、认识活动课的重要意义。

  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要求学生到生活中去,体验生活,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但有时受学校自身条件的限制,开展的难度较大,学校会考虑到学生的安全,以及学生的课外时间的利用,领导的轻视,同行的鄙视都会打击一部分老师的积极性。

  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的设置体现了我国课程改革的趋势,是思想品德课程改革的最亮丽的风景。新修订的《课程标准》明确规定,用于开展学生课堂活动和相关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总课时数的20%,要把活动课作为呈现教学内容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教学环节。近年来,一些与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大量出现在中考考试的考卷上,这些试题旨在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是学科知识教学难以完成的任务。因此,设置活动课既是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适应中考考试改革的需要。基于以上的原因,教师、学生对活动课都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很多老师在没做之前,就退缩了,都在嘀咕,太难了,找出种种理由,首先要克服懒散心理,对于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的有关内容,做到心中有数,老师如果连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的步骤都不知道,你怎么去指导学生。

  要确保顺利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准备不充分,当然不会有好的效果,小组的分工,组长的选取,时间的安排,都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计划,对各项工作妥善安排,落实各自的责任,老师要分析各自的优势和不足,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在实践过程中老师要精心指导,指导每一组的活动,在制作第一块展板时,我们班的收集小组在收集现有的公共政策时找不到现有的公共政策,很是着急,这时就需要老师的指导,在编制班级的公共政策时,编制小组制定出来的公共政策违背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时更需要老师进行指导,切不能在布置了任务之后,放任自流、袖手旁观。在我们班调查小组去访问某行政部门时就出现了问题,行政领导看到学生,不理不睬,学生回来垂头丧气,没有信心,这时就需要老师精心指导,首先寻找自身的原因,精心设计采访的问题,这一次效果很好,学生很开心,老师也很高兴。

  在实践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没有耐心,中途放弃的大有人在,老师首先就要有耐心,在我们班进行校门口劣质食品的调查研究时,收集资料小组在用相机拍照片时遭到摊主的反对,甚至还有侮辱性的语言,有个女同学当场就哭了,学生参与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这时老师就需要有耐心,我耐心进行了指导,教给他们正确的方法,换一种方式,用委婉的口气请求他们的帮忙。在第二次在去调查时,就取得的很好的效果。

  行动源于思考,而思考源于体验。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的设置就是要把学生的“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在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的实施中,可以采用探究性学习方式。在学习过程中注意给学生提供进行完整科学探究活动的机会,老师在带领学生确定主题后,下面的活动,如材料的收集、展板的设计、现有的公共政策的评价以及模拟听证会的安排就由学生来完成,这样可以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意识。

  总之,只要我们积极实践,勇于探索,只要用心去做,就能使公民道德实践活动课向着更科学、完善、实用、易教、乐学的方向发展。

  本次活动作为全县“扮靓徐福节、争创园林城”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之一,以“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我行动”为主题。

  (4)积极开展建设“温馨教室”活动,营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的班级舆论氛围。

  (2)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等,帮助他们洗衣做饭、读书读报等,解决老人实际生活中的困难。

  活动是开展道德教育的一条有效途径。相对于学科教育,活动因其强调实践性、参与性、体验性而受到学生的喜爱以及学校的青睐。活动有助于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乃至道德行为的提升,但在学校道德教育中,切不能以活动思维来引领学校道德教育的开展。活动思维即提及道德教育就想到搞活动,把道德教育等同于活动,也把学生道德水平的提升寄希望于活动,认为活动数量与学生道德水平的提升成正比关系,致使教育者过分追崇活动,学校出现了“活动热”。虽然这些活动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活动中应该重视在师生、生生之间讨论活动蕴含的道德价值观;应该用一个中心主题将他们整合起来,这个中心主题就是对学生道德发展的期待,这样活动才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就活动谈活动,就会出现师生很忙、活动热闹,但活动的道德教育成效却不得而知的现象,因为组织者没有宏观规划,也就谈不上跟踪监控评价。在教育实践中最突出的表现还有:活动多但是活动之间缺乏联系。组织者较少思考各个活动之间的内在关联,较少思考活动与塑造学生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造成活动与活动之间、活动与学生道德发展之间的隔阂,使活动的道德教育价值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活动也会出现较强的随意性。

  以活动为主导的思维方式不能充分发挥活动的教育效果,必须树立课程意识,上升到课程思维。理论界对于课程没有统一的界定,但各种课程定义大体都考虑了三个标准:一是计划水准(意图、记述、文件等);二是实施水准(儿童实际的学习内容与学习经验);三是结果水准(不是现实的学习结果,而是只限于计划中所期待的结果)[1]。课程包含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及课程评价四个基本要素。学校德育的课程思维就是指教师在实施道德教育时要整体思考学生道德发展目标,并在此基础上统筹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教师与学生、学科与活动等资源,使资源横向相连、纵向深入服务学生的道德发展,实现教育过程最优化。

  课程思维促使教育者思考学生道德培养目标。教育目标是课程的首要因素。学校是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教育共同体,为了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施教者与受教者应针对“成长目标”达成共识。在思考“学生道德成长目标”时,教育者就会在学校德育课程建构的理念下自觉地整合学校教育目标、社会对人的需求、学生成长现状等影响目标制定的因素,使学校道德教育开展有清晰的方向引领。比如,某小学实施红橙黄绿青蓝紫的彩虹教育,学校结合小学生特点,把学生道德发展目标确立为:仁爱教育(赤)、阳光教育(橙)、感恩教育(黄)、养成教育(绿)、创新教育(青)、理想教育(蓝)、责任教育(紫)。清晰的道德发展目标不仅为师生所熟识,而且成为彼此共同的目标。明确的目标不仅使全体教职员工有了明确的方向引领,也使学生自觉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这些都为学生未来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了清晰的目标定位,当面临一些临时性、突发性的主题活动时,学校德育工作者就能避免工作的“忙”、“乱”以及应付,并结合学校道德培养目标深入挖掘其教育意义,使各种形式的活动服务于学生的成长。

  课程思维促使教育者对学校道德教育进行整体规划。有了清晰的培养目标,教育者就要思考借助哪些内容来实现教育目标。有了课程意识,教育者就会有意识地把德育放在教育的高度,基于对学生的整体关照,综合考虑学生校内外生活的教育资源,赋予资源最大化的教育目标,通过教育资源促进人的整体发展。人的发展是整体的而非相互割裂的,教育资源之间的横向沟通、纵向联系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确立了课程思维后,德育工作者就会打破学科界线,以学生道德发展为中心来设计、整合资源,确保对学生开展道德教育的一体化。比如,为了培养学生的道德责任感,学校通过学科育(通过学科教学)、活动育(道歉日、感恩日等)、环境育(文化雕塑、文化墙等)、制度育(学校管理制度)来全面推进。在道德教育目标的引领下,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育人、活动育人、文化育人、协作育人等效应,并且明确每个育人途径的教育点。详细的规划使全体教师既有明确的教育方向,也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某学校统筹规划升旗仪式,将“升旗、研学、励志”融为一体。学校将近110 次升旗仪式统筹规划,制订详尽的计划,赋予其“升旗、研学、励志”的主题,师生积极参与,从学生论谈、教师演讲和“时政快车”等一系列内容中[2],体现了学校教育的方向。再比如,同样是春游活动,有的做法就是单纯组织学生去踏青;有的做法就把环保考察、公民公德素养现状分析与春游活动结合起来,让学生带着一定的责任使命来开展活动,赋予活动更多的道德意义。树立了课程意识,教育者也会注重道德教育过程的开放性和生成性,注重时时刻刻、时时处处开展道德教育。因为,教育者能够认识到学生的道德成长不是对教师教导的标准复制,而是个体主动建构的过程。学生之前的生活体验、当下的道德感知、未来的道德设想,都在教育者的视野中演变成为教师与学生之间互动的重要道德教育资源。

  课程思维促使教育者关注道德教育效果的监测。结果即评价是课程的核心要素之一。课程思维也促使教师时刻检测教育效果。学校道德教育的目标是促进学生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向社会期望的方向发展。评价是一个确定学生实际发生变化程度的过程。在课程意识指导下,学校德育的评价意味着教育者必须思考两个问题:第一,必须评估学生的行为,以确保学校道德教育是否有效,是否引发了教育者期待的变化;第二,整体规划学校道德教育前必须对学生做针对性调研,明确学生道德教育的水平和现状,明确学生从什么地方起步,否则就不可能知道学生究竟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为了研究学校道德教育的有效性,教师日常观察、了解学生校外表现,甚至对毕业生进行追踪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些观察和研究是推动学校道德教育有效开展的最有利证据。如果学校组织了诸多主题教育活动,但教育者所倡导的价值观并没有落实到学生的日常行为中,那么就要反思当下的教育,并在此基础上作出相应的整改。

  总之,教育者一旦建立了课程思维,就会不仅关注道德教育的内容是什么,而且还关心为什么要教这些内容,教这些内容的目的是什么,安排这些内容的依据是什么,所设定的目标达到了没有。追根溯源式的思考不是停留在经验操作层面,而是学会从理性层面对道德教育问题进行研究与思考。

  在当代学校德育中,课程意识具体体现为当代课程建设的系统意识、关系意识与连续意识,它们构成了孕育当代学校道德教育框架的理念原点。在这三种意识的影响下,当代学校德育的基本空间应该包括以下三点。

  学校实施课程必须回答科学主义课程思维的四个问题,即:学校应该达到哪些教育目标?提供哪些经验才能实现目标?如何组织教育经验?如何确定目标正在实现?这种系统思考的思维方式有助于学校整体工作的推动。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道德教育是教育的核心要义,也是应有之义。道德教育不等同于道德知识的传递,更不等同于道德技能的训练。道德在学生身上的体现需要学生道德知识、道德情感甚至道德意志综合的作用。有效的道德教育并不是靠一门学科、一项活动或者一位教师能够落实的,更需要学校整体民主、开放、上进的文化氛围,需要平等的师生关系,需要学生主体地位的凸显,更需要对话性氛围的营造,学生在文化孕育中潜移默化地构建起积极向上的道德价值观。这需要管理者自上而下的变革,思考如下问题:学校是谁的学校?为谁服务?既然是学生的学校,就应该让学生成为学校的主人,尽可能从教师外部管理走向学生自主管理,这就会涉及学校管理机制的系列变革;既然教师实施教育的首要目的都是服务于学生的道德发展,那么教师就应成为有着共同信念、遵守共同教育准则的道德教育共同体,避免教育、教学分家,这就涉及教师培训、教师管理机制以及课程整体设计的系列变革;既然有效的道德需要学生情感的体验和内心的认可,是学生自己的道德价值选择,那么就涉及学校教育理念以及教学方式的变革。学生发展是整体的,学校教育对学生道德成长的影响也是各方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隐性课程理念告诉我们,学校德育系统化思维必须落实在学校“德育场”的建设上。美国教育学者布鲁姆在《教育学的无知》一书中曾说:“隐性课程对于学生的态度和价值观的形成,具有强有力的持续影响”,“隐性课程能很好地达到某些教学目标,并比显性课程的明确目标能保持得更久”。校园文化、校园生活、人际关系、集体活动等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道德成长,为此,管理者应该有整体意识,宏观规划学校的管理机制、教育教学机制以及评价机制,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营造正向的“道德场”,使道德教育的中心从“什么知识最有价值”转换到“什么生活最有价值”。

  目前学校道德教育的弊端是一直做“加法”,各种名目的校本课程、区域课程、特色课程以及专题教育狂轰乱炸地指向学生,除了按部就班的活动,还有各种临时性活动。名目繁多的教育内容使管理者和学生都不堪重负。学校可以尝试实施“减法”,即寻求课程价值的最大化。这需要教师树立关系思维,把学生道德水平提升放在学生成长环境中思考,不就道德理解道德,不就道德培养道德,而是在与学生有关的一切事物中(包括学科学习、同伴交往、师生交往、日常活动等)挖掘道德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认识到学生是生活中的人,是关系中的人,提高对道德课程资源的敏感性。如果教师理解人是在关系中自我建构的,认识到自己的价值观、行为方式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形成教师必须为学生道德成长负责的使命,教师就应该首先建构积极的价值观,并通过良好的师生关系对学生成长施以积极的影响。如果管理者认识到学生发展是整体的、不断深化的,就应该看到各种资源对提高学生道德水平的相关性,挖掘课程资源的教育价值,善于把突发资源、消极资源变成永久的、正面的资源。比如:学生相处过程中,时刻会有道德事件发生,校园发生同学交往矛盾事件,学校把这一天命名为“同伴关系日”;学生因为饮水问题而发生文化冲突,学校把这一天命名为“文化理解日”;由于食堂施工导致学生无法正常休息而引发食堂道歉,学校把这一天设立为“道歉日”。如果学校善于抓住这些特别的时刻,就可以让它变成永恒的道德教育课程资源。同时,不断创新常规资源,提高对学生的道德吸引力,比如:把运动会办成民族文化交流会、多元文化理解活动,赋予日常活动更多的道德内涵,使学生在活动、游戏、交往中提高道德感悟能力。从道德的角度衡量学校的每一天,那么学校里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具有别样的教育意义。

  杜威曾提出,连续性是衡量教育活动效果的一个长期性的标准,课程是生活的“连续体”。杜威一直强调学校教育内容必须与学生过去和将来的生活联系在一起,这就是过程课程观在学校德育中的直接体现。这样,学生才能既有效建构当下的生活,也能为将来生活做好准备。学生道德发展也有一定的连续性。为了提高道德教育的有效性,学校必须清楚学生道德教育的现状如何,明确不同学段学生的道德水平、重点培养内容以及是否存在个体差异性,使不同学段学生的道德发展具有连续性,连续性贯穿于学生的纵向发展中。为了推动学生纵向发展的连续性,就必须借助观察、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摸清学生道德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重点培养方面,管理者和教育者必须对此有清晰的认识。在考虑学生发展连续性的基础上,需要考虑课程内容的连续性。目前,学校处于不断研发德育课程的阶段,德育课程处于欣欣向荣的状态。在此基础上,学校应该考虑将各门德育课程有机结合起来,找到各门课程对学生道德培养的着力点,构建相互关联、各有侧重的德育点,使连续性贯穿于各个学科中。这样,能使每个教师都认识到自己首先是道德教育者,能使教师们建立起密切的联系,共同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动态。连续性思维使管理者和教师关注学生道德发展的连续性,进而关注课程内容的连续性、教师之间的连续性,最终将学校德育的课程意识行动化。

  20xx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我国设立“六一”国际儿童节60周年,也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近期,中央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ai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并召开会议就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ai国主义教育活动作出总体部署,明确要求把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到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各个方面,使爱国主义深深融入青少年的思想意识和精神世界。今年伊始,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充分表明了中央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下大力气净化社会环境的决心和力度。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建国60周年为契机开展好20xx年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爱国情感,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在自主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提高家长的文明素质和教子能力,倡导高尚、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动员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开展“祖国伴我成长”主题教育行动。充分运用现实、具体、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素材,紧密联系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努力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让未成年人成为教育活动的主角。要帮助未成年人从国家建设发展、家庭环境变迁、生活水平改善中,懂得珍惜幸福生活,深刻理解个人成长与祖国命运紧密相联,从小树立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要引导未成年人从爱父母、爱家庭、爱社区、爱家乡做起,在平凡小事、点滴细节上培养深厚的爱国情感。要让未成年人在了解祖国历史文明,游历祖国名胜古迹中,陶冶身心,激发对祖国大好山河的热爱之情。

  开展净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指导家长、尤其是母亲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法制观念和文明素质,用高尚的品德情操和健康的行为习惯教育影响孩子。要引导家庭成员、邻里之间互相推荐健康文化产品,积极参与网络网吧、荧屏声频、出版物等社会文化产品的管理和监督,增强未成年人对淫dse情和低俗信息的免疫能力。要帮助家长充分认识网上淫dse情和低俗信息的危害性,把盼子健康成长的迫切愿望转化为自觉和积极举报不良网络网吧的实际行动。要鼓励家长学习掌握上网知识,学会安装使用能够有效过滤互联网不良文字和图像内容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提高家长指导孩子健康文明上网的能力。

  开展健康文明亲子互动行动。依托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等未成年人活动阵地,组织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课外活动和家庭亲子活动,突出道德实践,加强亲子沟通,促进家庭和谐。要向家长孩子推荐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可读性强的读物,推荐益德益智文化产品,结合开展家庭读书活动、读书征文大赛,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氛围,丰富家庭精神文化生活。要组织适合家庭参与,符合未成年人接受能力和成长规律的户外体育、拓展训练、健身活动等,在增强未成年人体质的同时,培养未成年人战胜困难的勇气、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一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开展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主题,以净化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重点,以家庭教育为切入点,以家长和儿童共同参与为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要统筹安排,把握时机,突出思想内涵,注重实践特色,体现亲子互动,促进家庭和谐。

  二要因地制宜,创新思路。要坚持“三贴近”原则,在总结近年来开展宣传实践月活动的基础上,创新机制、创新形式,拓展活动开展的途径和渠道。要把开展实践月活动与家庭教育宣讲团、骨干培训等品牌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理论研究和社会宣传的优势,依托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主阵地,发挥讲师团队伍、志愿者队伍、指导者队伍的作用,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要精心安排,加强宣传。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和传播手段发展的新趋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特别是互联网的作用,努力扩大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要抓住“六一”契机,发挥主流媒体和各部门宣传阵地的作用,开展聚焦宣传、强势宣传。根据未成年人教育的特点,挖掘现实生活和活动中生动

  四要整合资源,加强协作。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组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各级领导小组要注重资源整合,把实践月活动与各地党委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要求有机结合起来,与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的品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对网络网吧的整治和监管、指导免费安装过滤软件等工作,形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合力。

  各地要注意总结开展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将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于20xx年9月11日前报送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家教处。

  “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应尽早接触临床”这一观点早已被国内外医学院校广泛认可。“早期接触临床”的目的:树立职业爱心、信心、责任心。职业爱心是学校教育的首要任务。道德体验教育是在实践中获得认知。而在低年级医学生早期接触临床阶段是医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交界期,更是职业道德初步形成的时期。学生应通过早期接触临床体验职业环境,体验医患沟通,从而感受医者仁心。

  学校根据低年级医学生课程安排的情况,选取五年制临床医学生中顺利完成两年学科基础平台课的40人开展活动,原因是这些学生有了一定的人文教育基础和专业认知基础,自行设计《医学生早期接触临床实践活动手册》。手册内容设计以道德体验教育为重点,临床学习为次重点。道德体验教育包括:一是要求学生记录在医院遇到过对自己触动最大的事情;二是要求学生访谈至少一位优秀医生的从业经历。本活动的方法为学生通过暑期一到两周时间,到就近的社区医院或门诊开展早期接触临床见习,认真填写活动手册。

  “访谈一位优秀医生的从业经历”过程中,关注优秀医生的高尚医德的学生有69%,关注优秀医生的职业生涯的学生有31%;“记录在医院遇到过对自己触动很大的事情”过程中,关注职业道德事件的学生有42%,关注人文关怀事件的学生有34%,关注医患关系的学生有24%。

  本次活动遵循了道德体验教育发展的三点原则:第一,直接性原则。活动场景真实,角色关系真实,体验过程真实。活动中,学生直接进行职业体验,亲眼所见良好的医患关系后,在进入高年级临床学习中逐步形成自己良好的医患观念。第二,整体性原则。道德体验是作为一种认识活动,是体验者的生理和心理等各方面交织的整体认知活动,具有整体性。活动中的道德体验教育不同于一般认知活动,它是以教学大纲要求来引导临床医学学生对学习过程中的亲身经历为基础,引发学生在情感和思想等方面的整体性道德体验的生成。第三,过程性原则。道德体验的过程性,基于直接性和整体性。体验者在真实有效的直接体验环境中,引发体验者知、情、意、行的整体性互动需要经历一个时间过程。因此,道德体验的发生具有过程性。经过道德体验教育发展的三点原则的讨论后,我们发现,本次活动是贯彻道德体验教育原则的体验教学。活动中,学生通过“记录在医院遇到过对自己触动很大的事情”等的直接性职业体验,通过“关注优秀医生的职业生涯”再到“关注体现优秀医生高尚医德事件”等从各方面复杂交织的整体性职业体验,通过学生生理和心理等多方面的情感变化,引发学生道德体验过程的产生。据此,我们认为在实施道德体验教育中要给学生一个充分的体验过程。

  在早期接触临床实践活动中重点开展道德体验教育,对于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培养学生对职业的认同感,提高学生整体职业素质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首先,教师要充分认识学生道德体验环境中的重点是感性认知及对医生职业的感知、对医患关系的感知、对人文关怀的感知等。其次,教师通过对教学内容的组织,正确引导学生对自己感知到的信息进行道德判断,从而影响自身的道德感受。最后,加强教学监督,保证教学效果。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学生的参与状态、行为状态等进行督导、评价,通过小组讨论或谈话检验学生的认知程度。目前,研究组对道德体验教育方式研究不够,认识不足,还有待于我们继续努力和探索。因此,教师要不断创新道德体验教育的实践教学方式,以多样化的体验方式影响或改变临床医学生的道德理性和情感。

  [1]赵放.医德教育中道德体验模式的构建[J].医学与社会,2011(1).

  [2]李芳.医学生道德发展与医德教育模式的探索[J].医学与哲学,2005(10).

  这次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广安市教育系统三个“八条禁令”》等文件及法规,让我明白教书就要凭着一颗良心,对学生及家长负责才能教好书、育好人。以下是我对这次活动的一点体会:

  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首先每个教师要有一颗爱国的赤子之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做到的和具备的。第二,爱岗敬业。第三,关爱学生。第四,教书育人。第五,为人师表。第六,终身学习。在教学工作及日常生活中,我会时时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做一名受家长欢迎、学生喜欢的合格小学教师!

  学习《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体会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推动社会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把社会公德纳入我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并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突出出来,这不仅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必将对我国公民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的稳定 。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社会公德是公民在社会交往与社会生活中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这种准则是可以加以普遍化的,并且是所有公民都能够做到的,它有更明显的公共性,维护的是社会的共同利益和全体公民的整体利益,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广泛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领域不断扩大,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因此,文明的行为方式、良好的公德意识不仅仅是个人优良素质的一种体现,而且对维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保持社会的健康与稳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改制转隶以来消防救援队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常态,根据《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蓝焰心向党砥砺再出发”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开展了这次职业道德教育实践活动。通过近期的学习教育和“珍惜岗位、冲锋在前”专题教育的查摆剖析,我从思想、作风、纪律、工作各个方面认真反思,深刻检讨,发现自身存在不足之处,现剖析如下:

  (一)政治思想意识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善于运用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培养自己从政治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只停留在表面,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二)工作中缺乏顽强拼搏精神,专业业务素质没有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不坚,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纪律作风有时候不够严谨,自我约束力有待提高。

  (三)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意识不强,艰苦奋斗和吃苦的精神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学习时口号大,但落实起来却打折扣。导致了理想观念的淡化,思想意识滞后,只知道做工作而没有提高自身的思想建设。

  (一)对政治学习停于形式,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在看问题上政治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及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

  (二)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

  (三)事业心责任感减退,自身要求不够严格。没有真正沉下心来进行自身业务知识的加深上,没有充分认识到吃苦耐劳的良好美德,立身做人和廉洁奉公的重要性。

  1、加强政治学习和党性培养,不断用马克思、列宁、理论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不断加强道德修养,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确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确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思想,确立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思想,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

  3、加强自我改造,提高综合素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务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

  中职学校德育课程性所要解决的是学生的道德所“知”问题,即学生的道德认知问题。中职学校德育的课程性表明,学校德育首先是以德育课程为载体的道德教育教学活动,课程性是学校德育区别于家庭德育和社会德育的突出特点之一。学校德育的课程性使学校德育具有了程式化样式,它必须有德育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进度安排、教学评价体系等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和德育授课教师等教育教学的主客观要素,才能保证学校课程性德育教学活动得以开展。

  学校德育的课程性,是通过德育教师的德育课程教学活动和学生对德育课程的学习活动,使学生提高道德认知能力,掌握必要的道德理论知识。学校德育课程性为德育主体提供了系统的道德知识学习过程,德育课程学习的全过程都是在学校和德育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德育课程教学设计中进行的,学生对道德知识的获得主要来源于对德育课程的学习,学习的场所主要在课堂之中,掌握道德知识的主要过程是道德知识的教与学的过程。德育课程的课堂教学作为学校德育的主渠道,使学生能在有限的学习时间内掌握较为系统的道德理论知识,这是学校德育课程性的主要功能所在。但是学生通过课程性德育所学习的道德知识属于间接的道德经验,这是毋庸置疑的现实,它必须通过生活化德育才能实现由“知”到“行”转化。

  中职学校德育的生活化所要解决的是学生的道德所“行”问题,即学生的道德生活实践问题。学校德育中学生的道德生活实践与非学校的社会人的道德生活实践的主要区别在于:非学校的社会人的道德生活实践完全是道德主体的自我行为,是一种非他人指导的道德生活实践;而学校德育中学生的道德生活实践则是在教师指导下的道德生活实践。这种师导性道德生活实践是经过学校和教师的设计和安排的,是在学校和教师道德要求的总体框架下发挥学生道德生活实践的自主性、主动性,可以使学生在有限的在校期间通过开展有限的道德生活实践获得较为系统的道德实践经历,对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起到积极的道德行为转化和道德境界提升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要想使学生真正成为现实生活道德中的主人,则必须让学生用自己的道德思维和掌握的道德知识,对自己的道德生活实践进行自我设计和反思,能自主、自愿、主动地做经过自己独立思考的、具有道德性的事,用自己的“道行”提高自己的“德性”。学生道德生活实践中的师导性和学生的自主性是一种有机统一的关系,即教师对学生道德生活实践的导师作用不是替代学生进行道德生活实践,而是在发挥学生自主实践的过程中进行必要的、适宜的“导行”;同样,学生道德生活实践的自主性也不是要放弃或摆脱教师必要的、适当的“导行”,放任自我道德生活实践,而是在教师的“导行”中自主地开展道德生活实践。

  因此,中职学校只有将德育的课程性与德育的生活化有机结合起来,即实现学校德育的“理实”一体和学生道德生活的“知行”统一,才能使学校德育在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中发挥整体育人的作用,而轻视德育的课程性学习或忽视德育的生活化实践,都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学校德育教育。

  中职学校德育是课程性德育和生活化德育教育的有机统一,其中德育的课程性教学是学校德育的主渠道,德育的生活化是学校德育的实践基础,二者既是缺一不可的两面一体,又是密切联系的一体两面。学校德育的课程性和生活化的本质,就是强调学校德育教育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必须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学生。

  1.在学校德育教育课程性上,既要突出德育课程主渠道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