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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rt体育登录:bsport体育入口:博白县2022年城区初中招生通告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3-12-30 23:59

  《2022年博白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博白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为做好我县2022年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保障贫困家庭的适龄子女(以下简称“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孤儿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

  (五)贯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广西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原则。

  (一)城区小学。公办: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2022年没有毕业生)、第十一小学(2022年没有毕业生)、第十八小学;民办:博龙中学、博城中学、少林文武学校。

  (二)城区初中:公办:博白县实验中学,博白镇第一初级中学、第四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第六初级中学、第七初级中学;民办:启德中学、广博中学、博龙中学、博城中学、少林文武学校、力文中学。

  城区初中招生对象为城区小学毕业生(指在城区小学就读且学籍也在就读学校的小学2016级学生)、回原籍就读的县城区地段生(指学生本人具有博白县城区户籍,但不在县城区小学就读的小学2016级学生)和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应安置的其他学生。

  A1.2020年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和警务人员的子女、参与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医务人员和医疗专家人才的子女(具体人员原则上以玉委〔2022〕4号和玉市组通〔2022〕4号文件为准)。

  A2.驻博白或博白县城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A4.博白县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职满三年的县城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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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5.博白县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含辅警)子女,博白县公安机关荣立公安系统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或被授予全国、全区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在职公安民警子女。

  A6.博白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人才子女,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人才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子女。

  A7.城东移民搬迁安置点搬迁对象、2022年加快人口进城工作推荐对象、报名初中的征地(建校)协议生、报名初中的教师子女、长期在县城区生活的孤儿等其他教育优待对象。

  1.博白县城区户籍(不含博白镇二区各村屯户籍,下同)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日期为2022年7月8日及此日之前,下同)。

  指持有《广西居住证》,且《广西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址在博白县城区范围内的非博白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广西居住证》取得日期为2022年7月8日及此日之前。

  指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博白县城区有住宅性质的房屋。房屋所有权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学生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簿且在该房屋实际居住的也属于房产类毕业生。

  1.认定房产类毕业生须持有以下三类材料中的其中一类(证书取得日期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日期为2022年7月8日及此日之前):

  (2)房屋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三样同时提供)。

  (4)房屋属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但适龄儿童与房屋所有人中任何一人都不在同一户口簿的。

  2022年博白县城区公办初划分为三个招生片区(片区示意图见附件4)。各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对象)及相关规定如下:

  (2)主要招生对象:户籍地址在该招生片区内的B类·地段生、bsport体育房屋坐落地址在此区域内的D类·房产类毕业生。博白镇城郊村户籍的B类·地段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招生片区:人民北路→人民中路→博白镇第三幼儿园南大门前街道(即南城路B11栋和B12栋之间、南城路A21栋和A22栋之间、并经博白镇第三幼儿园南大门前直至东风大道的东西走向的街道,下同)→规划中的顺畅路(经金地嘉园小区北门前过,下同),此线路以东、以北的县城区区域。

  (2)主要招生对象:户籍地址在该招生片区内的B类·地段生、房屋坐落地址在此区域内的D类·房产类毕业生。博白镇城东村、城郊村户籍的B类·地段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招生片区:锦绣西路→人民中路→博白镇第三幼儿园南大门前街道→规划中的顺畅路,此线路以南的县城区区域。

  (2)主要招生对象:户籍地址在该招生片区内的B类·地段生、房屋坐落地址在此区域内的D类·房产类毕业生。博白镇城东村户籍的B类·地段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启德中学、广博中学、博龙中学、博城中学、少林文武学校、力文中学等城区民办初中的招生范围为博白县县域内,如未招满招生计划的可在玉林市内招生。

  每个城区小学毕业生应按《2022年博白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材料要求》(附件2)向毕业小学提供报名材料以确定属于何种招生对象及属于哪个初中招生片区,并在《2022年博白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初中”一栏填写所选择的城区初中名称。

  (1)A1、A2、A3、A4、A5、bsport体育A6六类政策优待生以及长期在县城区生活的孤儿,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报名一所县城区公办初中。学生家长(监护人)直接到县教育局四楼基教股提交证明、证书或文件等相关材料(城区小学不再重复收取),由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把政策优待生名单下发给相应的城区小学指导学生填写《报名表》。

  (2)城东移民搬迁安置点搬迁对象仅报名博白镇第六初级中学才认定为政策优待生,报名就读其他城区初中时只认定为D类·房产类毕业生且不再享受政策优待。

  (3)2022年加快人口进城工作推荐对象由2022年2月至12月在玉林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玉林市新市民”到博白县教育局四楼基教股申领《博白县加快人口进城新生入学/转学插班统筹安排证》。

  (4)报名初中的征地(建校)协议生仅报名协议初中时才认定为政策优待生,报名就读其他城区初中时不再享受政策优待。

  (5)报名初中的教师子女仅报名其父(母)任教的城区初中时才认定为政策优待生,报名就读其他城区初中时不再享受政策优待。

  2.不在县城区小学毕业的A类·政策优待生、B类·地段生和C类·居住证毕业生报名县城区公办初中的,须于2022年7月8日前到县教育局四楼基教股⑥号窗口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

  3.城区小学毕业生不在县城区初中就读,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初中或外县初中就读的,在《报名表》“报名初中”一栏按“转回原籍就读(××市××县××镇××初中)”的格式填写,县城区初中不再安排录取。

  4.在县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博白镇二区村屯户籍学生可报名回原籍就读户籍服务区初中,也可报名县城区初中。报名县城区初中的不认定为地段生,如被县城区公办初中录取的必须服从县城区初中录取结果,户籍服务区初中不再安排学位。

  5.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址在县城区的C类·居住证毕业生只能报名博白镇第七初级中学。

  6.县城区公、民办小学的E类·其他类毕业生可预报名县城区公、民办初中,也可以报名回学生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初中就读。报名县城区公办初中的,由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情况统筹录取,录满招生计划即止。

  (1)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第十一小学的E类·其他类毕业生可预报名博白镇第五初级中学和城区民办初中。

  (2)博白镇第三小学、第八小学的E类·其他类毕业生可预报名博白镇第六初级中学和城区民办初中。

  (3)博白镇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九小学的E类·其他类毕业生可预报名博白镇第七初级中学和城区民办初中。

  (4)博白镇第七小学的E类·其他类毕业生可预报名博白镇第六初级中学、第七初级中学和城区民办初中。

  (5)城区民办小学的E类·其他类毕业生可预报名博白镇第七初级中学和城区民办初中。

  7.博白镇第十八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只能以E类·其他类毕业生的身份报名博白镇第七初级中学,其中三滩镇户籍小学毕业生也可选择以地段生身份报名三滩镇学田初级中学。

  8.经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社局或县教育局发文调入或聘用到县城区单位、户籍不在博白县城区且在博白县城区没有房产的在编在岗干部适龄子女,可以D类·房产类毕业生的身份报名工作单位所在招生片区的城区公办初中。报名材料:调动(聘用)文件、单位工作证明、单位编制本复印件、在博白县城区无房产的查档证明(在博白镇绿珠大道东9号县自然资源局五楼档案室开具)。

  (1)拟录取对象。城区公办初中:报名本校的A类·政策优待生、B类·地段生、C类·居住证毕业生和D类·房产类毕业生;城区民办初中:报名本校的城区小学毕业生。

  (2)录取方式。如拟录取对象中报名人数少于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各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2022年博白县城区初中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如拟录取对象中报名人数超过城区初中招生计划的,按照“A类·政策优待生→B类·地段生→C类·居住证毕业生→D类·房产类毕业生”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即止;如录取到某一类拟录取对象但又不能录取完的,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从该类拟录取对象中录取满招生计划。

  (3)非A类·政策优待生的博白县公安机关在职公安民警(含辅警)子女在同一招生对象中优先录取(下同)。

  2.第二批次。第一批次拟录取对象中未被录取的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分流到还未录满招生计划的同一招生片区内的其他城区公办初中进行第二批次录取。

  (2)如分流的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B类·地段生→C类·居住证毕业生→D类·房产类毕业生”的顺序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即止。如录取到某一类拟录取对象但又不能录取完的,即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从该类拟录取对象中录取满招生计划。

  3.第三批次。第一批次拟录取对象经第二批次录取后,仍未被录取的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再次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到其他片区仍有招生计划的城区公办初中。

  4.第四批次。如城区公办初中仍未录满招生计划的,由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该初中剩余招生计划通过摇号的方式,依次从报名该初中的公办小学E类·其他类毕业生→民办小学E类·其他类毕业生随机录取。

  最后未被录取的城区公、民办小学E类·其他类毕业生,可自行选择未录满招生计划的县内民办初中报名就读,或回学生户籍服务区初中就读。

  (一)召开家长会。7月3日,城区小学召开毕业班学生家长会,发放《报名表》,解读县城区初中招生方案和报名表填写说明。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7月9日上午,家长上交《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具体见附件2《2022年博白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材料要求》),班主任核准《报名表》信息与报名材料一致后和家长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报名材料需提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校核验后当场退还原件、存档复印件,涉及军事机密的材料只看不存。《报名表》一经提交就不得更改报名初中。

  (三)登记汇总。7月10—11日,城区小学把各班《报名表》信息录入《县城区初中招生报名信息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登记。

  (四)初审材料。7月12—13日,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从城区小学中抽调人员对各城区小学的《汇总表》《报名表》和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五)复核材料。7月14—15日,由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核组对各城区小学的《汇总表》《报名表》和报名材料进行复核。

  (六)正式录取。7月18—19日,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正式录取。

  (七)公布正式录取名单。7月20日,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八)领取入学通知书。7月22日,学生家长到原就读城区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的证件、公文、印章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凡是发现家长提供虚假证件等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其子女由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初中以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对参与材料造假的家长和社会机构,情节严重的将报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博白县人民政府成立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城区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校小升初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安全。各城区学校要切实做好小升初招生工作期间疫情防控:一是要制定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好防疫物资,做好人员培训;二是要定期与适时相结合对校园进行全面预防性消杀处理;三是要合理安排家长、学生进校路线和报名(注册)结束离校路线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交叉接触;四是严格管控学校校门,前来报名(注册)的家长、学生进校一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入校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制度,人与人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家长、学生完成报名(注册)后必须马上离校。

  (三)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均衡安排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设重点班、快慢班等。城区公办初中不得招收未经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其他学生;民办初中不得招收非博白县户籍的玉林市外小学毕业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四)严肃纪律,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城区初中招生工作要做到“六不准”:一是不准提前组织报名;二是不准做任何违规宣传;三是不准以学科考试、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四是不准以任何形式擅自承诺招生;五是公办学校不准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名义违规招生;六是不准乱收费。违反初中招生政策和规定、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A2.驻博白或博白县城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A4.博白县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职满三年的县城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子女。

  □A5.博白县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含辅警)子女,博白县公安机关荣立公安系统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或被授予全国、全区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在职公安民警子女

  □A7-5.城东移民搬迁安置点搬迁对象(仅报名博白镇第六初级中学才认定为政策优待生,报名就读其他城区初中时只认定为D类·房产类毕业生且不再享受政策优待)

  A2.驻博白或博白县城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或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A4.博白县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职满三年的县城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子女。

  ①学生本人的户口簿;②县消防救援大队或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证明;③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A5.博白县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含辅警)子女,博白县公安机关荣立公安系统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或被授予全国、全区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在职公安民警子女。

  ①学生本人的户口簿;②县公安局工作证明;③相应的伤残证或荣誉证书(文件)等。

  ①学生本人的户口簿;②《博白县加快人口进城新生入学/转学插班统筹安排证》(由“玉林市新市民”到县教育局四楼基教股申领)。

  ①学生本人的户口簿;②报名初中工作证明和编制本复印件(学生要与教师同一户口簿,否则须提供出生证;仅报名父(母)任教的城区初中时才认定为政策优待生,报名就读其他城区初中时不再享受政策优待)。

  ①学生本人的户口簿;②孤儿证;③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关于其在城区生活的证明。

  学生本人的户口簿(仅报名博白镇第六初级中学才认定为政策优待生,报名就读其他城区初中时只认定为D类·房产类毕业生且不再享受政策优待)。

  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县城区户籍(不含博白镇二区村屯户籍)且户籍迁入日期为2022年7月8日及此日之前]。

  ①学生本人的户口簿;②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广西居住证》(取得日期为2022年7月8日及此日之前)。

  B.房屋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三样同时提供)。

  B、C、D、E类中博白县公安机关在职公安民警(含辅警)子女需提供县公安局开具的工作证明。

  另招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博白镇二区毕业生和征地(建校)协议生、城东安置点毕业生约4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