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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rt体育登录:bsport体育入口:静安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4-02-07 03:09

  3月中旬,静安区教育局发布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在区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区“十四五”期间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整体规划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设点布局。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充分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本区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本区常住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入学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环节的宣传、培训与指导。应用“一网通办”网站(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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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本区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五)本区各学校原则上班级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个别地块因资源紧缺、接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原因需突破40人班额的,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行。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提高社会知晓率。区教育局和学校通过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发布《招生通告》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6月4日-6月15日,本区各小学组织本校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学生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等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三)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四)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6月4日-6月15日,家长通过访问“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下载《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发送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z@ja.edu.sh.cn)的方式 ,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情况见《2022年静安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五年级学生来沪就读初中登记办理须知》。

  (一)公布招生简章。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收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以及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等,民办学校可分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二)实施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6月22日-6月24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6月27日-6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三)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4日-7月5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区教育局可以组织验证。7月13日-7月1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四)发放入学告知。7月1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学籍学生(申请回外区就读除外),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申请回本区就读并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的外区学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一)公开招生信息。区教育局和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负责招生政策问答。

  (二)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5月30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三)发放入学通知。区教育局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各学校于8月15日开始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8月31日前区教育局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四)推进注册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五)加强监督管理。区教育局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六)开展教育督导。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bsport体育登录对区域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区教育局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七)完善监察机制。区教育局在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八)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区教育局将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挂钩。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

  (九)实施核减措施。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区教育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2023年10月9日,《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公布,全文如下。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问答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问答公布,哪些人可以报名?网上报名何时进行?40个问答如下。

  上海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列入一次性经济补贴发放范围的外省市院校名单公布,被下列高校录取的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上海强基计划高校名单,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均为沪上985高校。

  上海崇明区爱心暑托班报名对象:在崇明区小学就读或居住在崇明区且具有上海学籍的小学生为主。

  2023年,奉贤区小学爱心暑托班共设置43个办班点,覆盖全区13个镇、街道、社区、头桥集团,报名条件如下:

  2023年杨浦区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将于6月20日9:00起正式报名,招生条件如下,家长们注意提前进行信息预先填写:

  2023青浦区爱心暑托班招生范围: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学生(不包含“幼升小”阶段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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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中旬,静安区教育局发布2022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二)在区政府领导下,根据本区“十四五”期间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整体规划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设点布局。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充分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本区数据,做好辖区内生源摸底预测工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本区常住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入学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环节的宣传、培训与指导。应用“一网通办”网站(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范招生流程。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本区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明确具体办法,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五)本区各学校原则上班级学额控制在40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个别地块因资源紧缺、接纳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原因需突破40人班额的,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行。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提高社会知晓率。区教育局和学校通过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发布《招生通告》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6月4日-6月15日,本区各小学组织本校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学生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6月15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采用相对就近小学对口或部分电脑派位等方法,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中学除外)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三)回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四)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6月4日-6月15日,家长通过访问“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下载《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空表)》,发送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z@ja.edu.sh.cn)的方式 ,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情况见《2022年静安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五年级学生来沪就读初中登记办理须知》。

  (一)公布招生简章。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收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烈士子女、bsport体育登录公安英模子女,以及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等,民办学校可分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二)实施网上报名。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6月22日-6月24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6月27日-6月29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三)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7月4日-7月5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区教育局可以组织验证。7月13日-7月1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四)发放入学告知。7月1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完成后,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本区学籍学生(申请回外区就读除外),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如同属对口某公办初中的生源,即排在此类学生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申请回本区就读并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的外区学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一)公开招生信息。区教育局和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负责招生政策问答。初中招生工作咨询地址及电线

  (二)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5月30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五)加强监督管理。区教育局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与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六)开展教育督导。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区域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区教育局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

  (七)完善监察机制。区教育局在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八)落实问责制度。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区教育局将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挂钩。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学校教育工作考核。

  (九)实施核减措施。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区教育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