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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ort体育入口:bsport体育登录::潮阳区教育局已发出!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4-03-16 07:30

  根据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汕头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通知》(汕招〔2023〕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等规定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保障学位供给,依法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证全区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在对学校原招生范围进行较大调整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审慎论证,提前公告,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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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各类违规招生。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省定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学校招生计划,于招生工作启动前1周向社会公布,确保在 2023 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全面达到国家及省、市的要求。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确保不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严禁任何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各类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三)坚持均衡编班,规范完善学籍管理。一是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其中,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出现虚假就读证明和无学籍现象发生。二是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情况实行跟踪监测。要加大对残疾学生、家庭困难学生、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就学支持力度,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各学校要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及时了解去向。要及时将学生失学辍学信息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积极开展劝返,确保不漏一生。三是均衡编班。严禁各类学校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学校在编班时,要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1.做好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入学工作。鼓励华侨子女、港澳台居民子女到我区学校就读,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按居住地户籍人口给予同等入学待遇。按规定贯彻落实好对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政策性优待对象的义务教育入学工作。

  汕头市水上运动中心帆船、帆板项目运动员就读汕头市潮阳区海门中学初中一年级、潮阳区海门北门小学一年级,按照双方签订《汕头市青少年基层业余训练共建单位协议书》条款,优先安排入学。

  2.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提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比例。各公办学校在招收完服务半径内的生源后,凡有空余学位的要按有关规定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任何学校都不得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3.做好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入学工作。各教育组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等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加强就学情况监控,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要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各中小学、村(居)民委员会对没有上学的适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并做好劝返复学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力度,做好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衔接工作,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子女顺利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4.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按照“全覆盖、零拒绝”和“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要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制订教育安置方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公办学校应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特殊教育学校要接收无法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对确实不能到特殊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残疾儿童少年所在服务范围的义务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应当按服务范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未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要严把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审批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地所在服务范围的学校统一受理,再报区教育局),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任何家长和学生不得以在家学习或接受教育机构培训等方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入学安排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在录取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时均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各镇(街道)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做好入学地段的统筹规划,合理分配地段学位,确定各公办小学的服务范围;各小学招生地段范围要相对稳定,做到学位分配相对均衡。各镇(街道)应在7月上旬前向社会公布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具体办法(各小学的服务范围与上学年相同的,要再次向社会公布)。各教育组要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及时调剂公办小学学位,防止因学生流动导致学位空置,确保所有本区域户籍适龄儿童都有相应的学位。

  1.小学升公办初中学校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应根据当地生源情况和初中学位状况,合理划定和调整各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实行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等方式入学。各教育组要加强管理,防止因学生流动导致学位空置,确保所有本区域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都有相应的公办初中学位。

  2.具有潮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潮阳区范围内升学;非潮阳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在就读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就读初中,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在潮阳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我区原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视同其户籍所属服务范围的小学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7月5日前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到所在镇(街道)教育组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教育组汇总后于7月5日前统一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报名号,并指导学生按时登录“潮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出现空余的学位,由所在镇(街道)教育组调剂招收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户籍小学毕业生。

  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完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的备案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学生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方法和途径。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对报名学生全部予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由区教育局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按照《潮阳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实施细则》(附件)的要求执行。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教育组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管理,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时间表,优化招生入学流程。2023年6月底前,区教育局制定出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录取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开。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舆论宣传引导和风险研判,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地快速稳妥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绝不允许出现阳奉阴违、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矛盾上交等行为。

  (二)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招生简章、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致家长招生入学的一封信(缴存家长的回执签名)等途径及时主动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规范信息采集。要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继续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严禁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严肃整治违规招生。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严肃查处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减招生计划等。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

  (五)落实工作责任。对于未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有关要求,或者辖区内出现义务教育阶段违规考试招生〔包括以各类培训机构、体验课、夏(冬)令营、编程班、研学活动等方式变相考试选拔生源〕行为的,视同为落实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不力,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 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按照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汕头市 2023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汕招〔2023〕23 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秩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促进全区义务教育公平、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一)坚持依法招生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理念、师资力量、管理水平,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规范招生行为。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招,超计划摇号原则。公办学校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公开接受报名,报读人数超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摇号确定招生对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摇号。

  (四)坚持特教特办原则。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到“全覆盖、零拒绝”,特殊教育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普通中小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随班就读学生不受招生计划限制,按实际招收残疾儿童少年人数增加招生计划。

  全区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结合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和违规处理情况,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建情况、用地性质、办学质量、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师资配置设施设备、班额状况、办学信誉度高低以及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等,科学下达每所学校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跨区(县)招生,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核定。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县)招生需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县)招生计划由学校申请,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内宿床位数等情况,并结合本区学位供求情况等进行初步核定后,报市教育局核准。我区民办学校志愿分为三类,分别为民办学位、政府购买学位、公办学位。具体招生名额及收费详见《2023 年潮阳区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表》《2023 年潮阳区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表》。市属及跨区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名额及收费标准详见《汕头市 2023 年市直和各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县)招生计划表》。2023 年秋季学期,全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 4237 人(民办学位 1480 人、政府购买学位 2757 人),详见《2023 年潮阳区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表》(附件 1);民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 8773 人(民办学位 1366 人、政府购买学位 7407 人),详见《2023 年潮阳区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表》(附件 2);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招收 22328人,详见《2023 年潮阳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附件 3)。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31 日)前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和本区户籍返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1.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办学校一年级招生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各镇(街道)教育组组织实施,按核准的招生范围招生。

  (2)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全部录取。

  (3)录取顺序按照潮阳区内民办学校、汕头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潮阳区外汕头市内其他区民办学校、潮阳区外汕头市内学生报读潮阳区民办学校的顺序进行录取。

  学生可以自愿填报 1 个市直民办学校志愿、1 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和最多不超过 6 个本区民办学校的学位志愿(民办学校志愿以自愿为原则,可填报不同民办学校不同性质学位)。本校幼儿园学生自愿选择升读本校一年级的,视同同意选择该校不同性质学位,具体学位性质由电脑摇号确定。本校招生计划不足的可再填报其他民办学校的学位志愿。

  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均参加民办学校有学位招生计划的电脑随机摇号,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即: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当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多于该志愿招生计划数,则按招生计划数摇号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摇号录取完这些学生后已无剩余学位,则填报第二志愿的学生将无法被该志愿录取。当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少于该志愿招生计划,则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录取,剩余学位继续录取第二志愿申报该志愿的学生。各顺位志愿间录取以此类推,哪一顺位志愿录满了,下一顺位志愿申报该志愿的学生将没有机会被录取。(同一所学校可能有 1 至 3 个学位志愿可填,例如“XX 学校”有“XX 学校民办学位”和“XX 学校政府购买学位”“XX 学校公办学位”三个志愿,家长在填报时需区分清楚)。

  由各教育组根据当地的生源情况和初中学位状况,合理划定和调整各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实行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摇号等方式入学,确保所有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都有相应的公办初中学位。报名人数超计划的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实行电脑摇号录取。

  (1)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初中招生时,优先通过电脑摇号录取本校自愿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如招生计划数大于自愿报读本校初中一年级人数,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接受报名。如民办学校今年没有给予安排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所在学校六年级学生可根据自己志愿,优先照顾到本区有对外招收区内学生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读,视同本校自愿报读初中一年级学生。潮阳区桃源初级中学根据学校与贵屿镇新厝村民委员会约定,为新厝村户籍的桃源小学毕业生自愿升读初中三年享免交学杂费的公办义务教育政策待遇,不参加摇号,据实增加该校公办学位数。2023 年 6 月 30 日后户口迁入该村的不列入此约定。

  (2)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报名人数未超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派位全部录取。

  (1)民办学校。按照潮阳区内民办学校、汕头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潮阳区外汕头市内其他区民办学校、潮阳区外汕头市内学生报读潮阳区民办学校的顺序进行录取。

  (1)学生可以自愿填报 1 个市直民办学校志愿、1 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志愿和最多不超过 6 个本区民办学校的学位志愿(民办学校志愿以自愿为原则,可填报不同民办学校不同性质学位)。

  (2)自愿选择升读本校初中一年级和今年没有给予安排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自愿填报其他民办学校的六年级学生,视同同意选择该校不同性质学位,具体学位性质以电脑摇号确定。

  (6)潮阳区其他公办学校(棉城中学、华侨初级中学、潮阳一中明光学校、贵屿中学和华美中学除外)由镇(街道)确定的招生范围组织招生,每个学生可以填报 1 个志愿。

  (1)自愿报读民办学校的,均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即: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当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多于该志愿招生计划数,则按招生计划数摇号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摇号录取完这些学生后已无剩余学位,则填报第二志愿的学生将无法被该志愿录取。当填报第一志愿的学生人数少于该志愿招生计划,则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录取,剩余学位继续录取第二志愿申报该志愿的学生。各顺位志愿间录取以此类推,哪一顺位志愿录满了,下一顺位志愿申报该志愿的学生将没有机会被录取。(同一所学校可能有 1 至 3 个学位志愿可填,例如“XX 学校”有“XX 学校民办学位”和“XX 学校政府购买学位” “XX 学校公办学位”三个志愿,家长在填报时需区分清楚)。

  (2)潮阳区棉城中学、潮阳区华侨初级中学、潮阳区桃园学校和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招生办法。①招生计划的确定。文光街道所在小学毕业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总人数按 35%(潮阳区棉城中学):20%(潮阳区华侨初级中学)比例进行摇号录取。②属于文光平东世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安排到棉城中学或华侨初级中学就读,按 2(棉城中学):1(华侨初级中学)的比例进行派位。③棉城中学和华侨初级中学在平东世居学生录取后,剩下的招生计划由文光辖内公办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摇号录取。④棉城中学和华侨初级中学在按比例录取后,剩下的毕业生由文光教育组按地段安排对口直升。镇二小学、平和东小学对口直升桃园学校;镇一小学、镇六小学、西门小学、王大立学校对口直升文光初级中学。⑤潮阳区桃园学校、潮阳区文光初级中学根据文光街道划定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可由文光教育组根据学生实际居住情况就近进行调剂。

  (3)潮阳一中明光学校面向海门镇招收非寄宿制学生 400名。就读海门明光小学和海门北门小学的海门镇北门户籍、北新户籍学生对口直升,剩余的招生计划按外四片区(洪洞小学、新地小学、坑尾小学、湖边小学、竞海小学)1.5:镇区(莲花峰小学、明光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东门小学、北门小学)8.5 公开面向海门镇小学毕业生进行电脑摇号录取。

  招生范围:潮阳区贵屿凤港小学、潮阳区贵屿凤新小学、潮阳区贵屿泗美小学、潮阳区贵屿湄洲小学、潮阳区贵屿玉窖小学、潮阳区贵屿桃源小学、潮阳区贵屿南安小学、潮阳区贵屿华美小学、潮阳区贵屿后望小学、潮阳区贵屿佳安小学;②招生人数及比例: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总人数按 4(潮阳区贵屿中学):6(潮阳区华美初级中学)的比例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除华美小学外,其他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学校);③潮阳区贵屿华美小学毕业生自主选择升学学校,由学生填报志愿以直升方式报读潮阳区贵屿中学、潮阳区华美初级中学;④潮阳区贵屿镇新厝村户籍的贵屿桃源小学毕业生可以优先选择报读潮阳区桃源初级中学公办学位,剩余部分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5)潮阳区其他公办学校根据镇(街道)确定的招生范围,不超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录取。

  1.报读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和公办初中学校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潮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7 月 5 日至 10 日,适龄儿童少年可依其学籍或有效证件,填报志愿。

  2.报名系统根据学校招生区域、学生有关信息(包括学籍、户籍地址等)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学校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选择报名,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各种学位的收费标准等情况,报名即视为愿意接受报读学校的入学要求。

  3.双胞胎、多胞胎报名民办学校,既可以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也可以以每个孩子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但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只有一个报名号,所有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录取。以“捆绑”方式参加报名的,监护人应在 7 月 5 日前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申请,未申请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的,则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

  4.享受政府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或优先照顾学位的学生,如需在区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就读的,必需于 7 月 5 日前向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相关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安排入学。如需入读民办学校,除潮阳区贵屿镇新厝村户籍的贵屿桃源小学毕业生可以优先选择报读潮阳区桃源初级中学公办学位外,其余对象按入读民办学校有招生计划从最高收费标准开始录取。在其它学校就读的,于 7 月 5 日前向就读学校所在教育组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各教育组予以安排入学,并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

  所有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学生录取结果。

  经电脑摇号被录取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时间为 8 月 13 日至 15 日,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注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公布对应学位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该费用为学费,不包含由物价部门核准备案的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该学费收费标准自该生入学开始至离校(该学段毕业或转学等)为止。

  各学校新生注册情况报区教育局进行审核,bsport体育区教育局将审核结果报汕头市教育局。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读潮阳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本区户籍返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而自愿放弃学位的学生,需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组或居住地教育组报名,由教育组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未完成招生计划及学生注册报到后仍有缺额的民办学校,于8 月 17 日前上报剩余学位情况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对报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因被摇号录取学生放弃注册造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照录取摇号时对应学位性质锁定的排序,依次进行一次性补录;对报读人数少于招生计划,造成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对应学位性质剩余学位不得补录。各学校不得自行调剂录取。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潮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及做好相关技术服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熟练掌握网上报名工作,确保操作规范、顺利。

  (二)严控班额,严控计划。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 45 人,初中不超过 50 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 50 人,初中不超过 55 人。各中小学要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数招生。

  (三)加强宣传,规范操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要积极引导,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电脑摇号等宣传工作,确保家长和学生及时准确掌握招生信息;按规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媒体记者或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摇号工作,确保电脑摇号工作公平公正。

  (五)强化监督,规范招生。各民办学校要严守招生纪律,不得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提前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就读学校、联系电话等)。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因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的后果及责任,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答:今年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8:30至7月10日17:30。就读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到服务范围所属学校报名,具体以学校公告为准。

  1、手机微信关注“南方e校通”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潮阳区”,再点击“小学入学报名”,进入“潮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小学报名页面;

  3、校对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系统将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4、报名成功的将收到审核通过的系统推送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家长可根据审核意见于报名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材料,进行资料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核;

  答:民办学校幼儿园毕业生自愿放弃报读本校一年级的,可以由家长在“潮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其他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也可以到户籍服务范围公办小学报名就读。

  非户籍人口在我区实际居住的,且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组进行报名,由教育组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答:家长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填妥所有资料和志愿、上传完佐证材料后,可以先点“保存”,保存状态下,家长还可以继续对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修改,待确认无误,再点“提交审核”。一旦点击“提交审核”,将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报名审核不通过,收到审核不通过通知后,家长可以在规定时间修改完善资料后重新“提交审核”;二是报名审核通过,将不能再做任何内容修改。系统关闭后,将不能再进行报名提交或修改信息。请家长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进行资料填报,建议尽量在系统关闭前1天进行报名提交,为系统审核及资料补充预留时间。

  答:未参与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民办学校的摇号录取。可到户籍所在服务片区的公办小学报名就读,或者到居住地所在教育组报名登记,由教育组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答:本次报读潮阳区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每人最多可以填报6个民办学校志愿。1个市直民办学校学位志愿和1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学位志愿(可填报不同民办学校不同性质学位)。

  答:每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在本市其中一个区县进行网上报名,已在其他区县报名的,无法在潮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如出现多区申请,一旦核实,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答:非潮阳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我区实际居住的,且能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可自愿选择是否报读民办学校并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公办小学的,在我区实际居住的,且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组进行报名,由教育组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答:报读民办学校采用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录取的,将分批公布适龄儿童录取结果,家长可在“潮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市属民办学校在本校网站公布)。

  答:现场摇号将邀请区公证机构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电脑随机摇号分批进行,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家长可在“潮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查询。

  答:对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教育组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培智学校作为我区独立办学的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区招生,对无法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和康复训练。对确实不能到特殊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残疾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的义务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答:我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潮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由户籍地所在服务范围的学校统一受理,再报区教育局),申请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长申请书,获批准后可以延缓入学。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答:有效居住证明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自然资源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合法的租赁合同等;产权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答:双胞胎、多胞胎报名民办学校,既可以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也可以以每个孩子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但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只有一个报名号,所有志愿统一填报,摇中则一起录取,摇不中则均不予录取。以“捆绑”方式参加报名的,监护人应在7月5日前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申请,未申请以“捆绑”方式参与摇号的,则以个人方式分别参加摇号。

  答:2023年潮阳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7月5日至7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手机微信关注“南方e校通”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招生服务”,再点击“汕头招生报名通道”,选择“潮阳区”,再点击“初中入学报名”,进入“潮阳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初中报名页面。(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5日8:30-7月10日17:30)。

  答:初中公办、民办学校均同时在网上报名,所有志愿一次填报,分批录取。录取顺序是先民办学校后公办学校。学生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可自愿填报本区最多6个民办学校志愿、1个市直民办学校学位志愿和1个区外具备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学位志愿(可填报不同民办学校不同性质学位)。

  答:报读民办学校的,先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民办学校摇号先后顺序为:本区民办——市直民办——区外民办——公办。填报多个本区民办学校学位志愿的,按学位志愿顺序进行摇号录取,被本区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将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摇号;同理,被市直民办摇号录取的,不再参加区外民办摇号。被民办学校摇号摇中的,将不再参加公办学校对口直升、电脑派位录取。

  没有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或没有报读民办学校学位志愿的本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参与公办初中对口直升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答:于7月5日前携带户口簿、毕业学校证明到户籍所属教育组申请登记,经审核通过后由教育组指派一个挂钩的小学和分组组别。报送区教育局后生成网上报名号。

  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的由户籍所属教育组登记,经审核调剂到服务片区对口公办初中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答:携带户口簿、住房证明、毕业学校证明到户籍所属教育组申请登记,经审核调剂到服务片区对口公办初中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非户籍人口在我区实际居住的,且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组进行报名,由教育组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答:未参与我区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我区民办初中学校的学位安排。报读公办初中的,携带户口簿、住房证明、毕业学校证明到户籍所属教育组申请登记,经审核调剂到服务片区对口公办初中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非户籍人口在我区实际居住的,且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组进行报名,由教育组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就读直属公办初中的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申请登记。

  七、如民办学校今年没有给予安排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的学校,六年级毕业生该如何就读?

  答:如民办学校今年没有给予安排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所在学校六年级学生可根据自己志愿,优先照顾到本区有对外招收区内学生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读,视同本校自愿报读初中一年级学生。

  就读公办初中的,携带户口簿、住房证明、毕业学校证明到户籍所属教育组登记,经审核调剂到服务片区对口公办初中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非户籍人口在我区实际居住的,且能提供有效佐证材料的,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教育组进行报名,由教育组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答:根据省、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文件的规定,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政策,任何学校不得以、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因此,报读民办学校没有任何分数、等次等其他条件限制。所有潮阳区小学毕业生、潮阳区户籍的返回生,都可自愿填报并参加民办学校的电脑随机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