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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最新!合浦县2023年县城初中招bsport体育生入学实施方案出炉!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3-09-17 23:18

  bsport体育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全力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和县城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初中教育权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初中入学制度,促进教育公平,规范小学升初中招生入学行为,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全面落实“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相对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权益。

  (二)坚持“按计划招生,加强入学管理bsport体育,促进均衡发展”的原则,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制止初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范围招生和学生个人自主择校的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城公办初中招生学校有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海门外语实验学校、合浦二中、合浦四中、合浦县实验学校。各学校招生人数以县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为准(另文下发):

  (二)户籍或合法稳定住所不在县城,父母在县城工作、经商并且实际居住在县城小学应届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具有县城户籍或合法稳定住所、要求返回县城升读初中的县城以外其他小学应届毕业生。

  县城指合浦县城的新、老城区包括廉东、廉南、平田、车路塘、泮塘等社区和冲口社区白坟面以西靠近县城附近的村组。

  县城小学指县实验小学、县实验学校、县文昌小学和廉州镇的中心校、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第十小学等13所小学。

  结合县城实际,以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情况划分毕业生为地段生、非地段生类型,根据毕业生类型分类分配入学。

  1.学生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为招生学校地段生:一是学生户籍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二是学生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稳定住所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

  2.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招生学校地段生:一是学生户籍随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二是合浦县户籍,学生和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稳定住所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三是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和对合浦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有重大贡献子女;四是招生的初中学校(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包括廉州中学、海门外语实验学校包括合浦一中)本校任教的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的教职工子女;五是因病等原因办理正常休学、复学手续的学生高中招生。

  1.在合浦县城小学实际就读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由政府安排在合浦县城初中入学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为招生学校的非地段生:(1)非合浦县户籍,学生和父母的合法稳定住所在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内。(2)法定监护人持有合浦县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合浦县城《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户口属合浦县廉州镇以外其他乡镇的,法定监护人在合浦县城范围内实际居住6个月及以上;(4)法定监护人在合浦县城经商或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6个月及以上;(5)在县城务工6个月及以上。(6)中途转学学生;(7)2023年起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廉州镇户籍的(5)、(6)项小学毕业生不属于县城非地段生;

  1.县城初中的招生范围划分:根据义务教育“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权益,结合县城实际,县城初中招生划片的方式,继续实行“地段划片”(即为每一所初中划定招生服务地段)的方式划定每一所初中招生范围。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按地理位置将县城划分为5个招生区域范围,分别对应5所公办初中,区域范围内为所对应学校的招生服务地段范围。具体划分如下:

  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北起惠爱西路——经惠爱东路——西华路——中山路——奎文路——定海北路——美人鱼广场——还珠大道——丁头坡路——金鸡西路——南北二级公路(龙湾名郡起至总江大桥止以东区域),上述街(路)所形成的区域。

  合浦县海门外语实验学校:西起丁头坡路——还珠大道——定海北路——奎文路——城基东路——经廉东大道——廉州大道(客运中心至迎宾大道路口段)——还珠南路(客运中心至廉田路口段)——廉田路——定海中路(廉田路口起至金桂路口)——金桂路——廉平路(规划路),上述街(路)所形成的区域。

  合浦二中:南起惠爱西路——经惠爱东路——西华路——中山路——奎文路——城基东路(奎文路口至东园饭店)——往东经廉东大道——廉州大道上述街(路)所形成的县城以北区域。

  合浦四中:北起迎宾大道——往南经廉州大道(红林大酒店路口至客运中心段)——还珠南路(客运中心至廉田路口段)——廉田路——定海中路(廉田路口起至金桂路口)——金桂路——廉平路(规划路)——金鸡西路——南北二级公路(龙湾名郡起至总江大桥止以西、以南区域),上述街(路)所形成的区域。

  合浦县实验学校:廉州大道(红林路口起往北)——石康路口——廉阳大道(包括怡和春天等东面路边住户)——科园路碧桂园玖龙湾北路口——迎宾大道(高速公路出口往西至红林路口止)初中招生,上述街(路)所形成的区域。(县城地段划片示意图详见附件1。)

  1.县城小学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6月30日至7月10日在现就读小学报名点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县城户籍或合法稳定住所、要求返回县城升读初中的县城外其他小学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7月10日至7月20日到县招生考试中心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县城初中不接受没有县城户籍或合法稳定住所的县城外其他小学毕业生报读;县城小学就读没有学籍的补办学籍相关手续再接受报名或回原籍的学校报名,但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可到县招生考试中心报名。

  (1)填表报名:学生和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写《合浦县2023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准确填写户口和住址编号(详见附件3),并根据招生学校地段生和非地段生分类情况按县城招生办法填报入学志愿。具备招生学校地段生资格的毕业生可在“志愿学校1”栏填报相应学校;人户分离,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分别在两所学校范围内只能填报其中一所学校。非地段生可申请政府安排在县城初中就读的,根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就读的原则在“志愿学校1”、“志愿学校2”栏分别填报“合浦二中”或“合浦四中”或“合浦县实验学校”;也可填报户籍所在地中学或合浦六中、合浦七中、合浦五中,作为地段生。不属于非地段生的县城小学毕业的学生只能填报户籍所在地中学或填报合浦五中、合浦六中、合浦七中非地段生。

  学生填表、登记,以学生户口簿为准。《报名登记表》如有与学生本人电子学籍信息相同的栏目,则所填写的内容要一致。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重要信息要填写、核对准确,如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交核验材料:将学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在报名表的照片框内,并交验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

  ②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如下列三项房产材料之一:A、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署名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证》);B、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在县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完税票据和三个月的水电费缴款凭证;C、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居住单位公房或公租房的,要由单位或住建局出具的实际居住的证明和署名为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③在县城小学实际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由政府安排在县城入学,提供:A、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材料;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合浦县公安局所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县城《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C、户口属合浦县乡镇的提供在县城范围内的租房合同及(2023年7月15日前满6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房屋完税票据;D、提供在合浦县城经商或办企业(2023年7月15日前满6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E、在县城务工的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及合浦县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出具的缴纳(2023年7月15日前满6个月及以上)县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凭证。

  ④监护人有县城户籍、县城合法稳定住所,但在县城外其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除提供县城户籍、县城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名称、班级及学籍号。

  (1)县城各小学报名点负责按《报名表》填写的内容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各校可利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报名学生信息,直接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生信息,按《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Excel格式)》(附件4)要求选取或添加初中招生录取所需数据信息。报读号统一使用学生的学籍号,不再重新编码。各毕业生所在学校必须要认真审核学生所填写的信息,反复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毕业生所在学校按《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模板》采集学生报名信息数据后,7月10日前将报名学生数据(Excel格式电子文本)和《报名登记表》(纸质)报送廉州镇中心小学(总部),由廉州镇中心小学(总部)汇总后于7月13日前将数据拷贝到县招生考试中心。县直属小学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毕业生报名时按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1)小升初报名材料清单列表(格式如附件5);(2)《合浦县2023年初中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3)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件(户主及学生本人页);(4)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件(明)复印件;(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监护人的房产证或居住证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及租房税费缴款凭证或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款凭证复印件;(6)其他证明材料,如补充证明父(母)子(女)或直系亲属关系的证件等。

  县教育局将组成复核小组,于7月中下旬在县城第六小学设立服务点,对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

  按照地段生、非地段生毕业生分类,依据小学毕业生学籍、户籍、合法稳定住所相结合的办法划片分配升入初中学校就读。分配时,按地段生、非地段生的先后顺序进行。

  1.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海门外语实验学校两所实验学校招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

  (1)招生入学分配按地段生按“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顺序审核招生。

  (2)地段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招收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用随机抽签派位招生,未招收到的学生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作为地段生就读。

  2.合浦二中、合浦四中、合浦县实验学校以招收在本校招生范围内地段生为主,剩余学位由县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结合学生志愿统筹分配县城其他初中招生区域范围内超量的地段生和申请由政府安排在合浦县城初中入学的非地段生。

  原则上合浦外国语学校范围的超量的地段生和申请由政府安排在合浦县城初中入学非地段生安排在合浦二中就读,海门外国语学校范围的超量的地段生和申请由政府安排在合浦县城初中入学非地段生安排在合浦四中就读。合浦二中、合浦四中、合浦县实验学校学位不足的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结合学生志愿统筹分配到有学位的合浦五中、合浦六中、合浦七中作为地段生就读。

  3.在县城小学就读但父母或监护人县城没有合法稳定住所,学生户籍随父母在合浦五中、合浦六中、合浦七中招生范围内的,分配到合浦五中、合浦六中、合浦七中作为地段生入学。住址和户籍在冲口社区上、下花根组、发电站组等村组,分配到合浦七中作为地段生入学。无法提供非地段生毕业生材料,户籍在廉州镇以外的县城小学毕业生,根据学生志愿和招生学校生源情况安排回户籍原籍初中学校作为地段生入学,或根据志愿统筹就近安排到有学位的五中、六中、七中作为非地段生分配入学。

  4.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和对合浦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有重大贡献子女,根据《合浦县高层次人才、企业投资者、企业高管子女入学优待实施办法(试行)》(合教通〔2019〕1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桂消〔2019〕28号)、《北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北招委〔2018〕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家长的申请,报县招委会审批,作为地段生分配在相应初中学校入学;招生的初中学校在职在编(含控制数)的教职工子女申请在任教(任职)的初中(合浦外国语实验学校包括廉州中学任教的、海门外语实验学校包括合浦一中任教的)就读的,作为地段生分配在相应初中学校入学的学生;因病等原因办理正常休学、复学手续的地段生为相应初中学校地段生。

  初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招生工作管理“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措施,切实抓实抓好。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我县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从2023年入学初一年级新生开始,我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县域内所辖的各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入学时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属于该初中地段生。无特殊原因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不属于地段生。高中招生时合浦县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享受。县域内初中新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各有关初中学校要做好初中地段生报名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以便准确掌握地段生连续三年在校就读情况。

  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召开家长会、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畅通咨询渠道,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使之家喻户晓,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

  初中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家长的咨询和监督。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由县教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纪检监察部门和督导部门要全程对县城初中招生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或利用工作之便向学生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中招生最新!合浦县2023年县城初中招bsport体育生入学实施方案出炉!(图1)

高中招生最新!合浦县2023年县城初中招bsport体育生入学实施方案出炉!(图2)

  一、本表作为我县小学毕业生报名升读初中的登记凭证,凡在我县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填写本表。

  二、小学毕业生在现就读(毕业)学校领取、填写本表和办理小升初报名手续,各小学不得接受非本校毕业生报名。

  四、本表中“学籍号、毕业鉴定、班主任核实意见”栏由学校填写外,其他栏目内容由家长如实、详细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五、学生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和学籍号等重要信息要核对准确,如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六、“学生类别”栏“外来务工人员”是指非本县户籍在本地从事各种工作的人员(包括农民工、经商人员、办企业人员等);“其他”是指本县其他乡镇的在当地居住居住、经商、务工等人员。

  县城小学毕业生须准确填写户口和住址编号,并根据招生学校地段生和非地段生分类情况按县城招生办法填报入学志愿。具备招生学校地段生资格的毕业生可在“志愿学校1”栏填报相应学校;人户分离,户籍和合法稳定住所分别在两所学校范围内只能填报其中一所学校。非地段生可填报户籍所在地中学;可申请政府安排在县城初中就读的,根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就读的原则在“志愿学校1”、“志愿学校2”栏分别填报“合浦二中”或“合浦四中”或“合浦县实验学校”;也可填报合浦六中、合浦七中、合浦五中,作为地段生。不属于非地段生的县城小学毕业的学生只能填报户籍所在地中学或填报合浦五中、合浦六中、合浦七中非地段生。